2015年11月8日 星期日

台灣不是炎黃子孫的

作者 歐蜜偉浪   
2015-11-08
有部分來到台灣者,無法拋開自己或祖先出生的地方,認為要把台灣帶向祖先那邊現在的國家,作為個人的意見與主張,我們也尊重。如果我們是一個主權在民的正常國家,像世上許許多多國家的例子,包括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的台灣,這原本不是問題,個人可以自由選擇國家認同,自由提出政治主張,但是不能強迫別人跟著走,更不能用威脅利誘的手段,來剝奪人民的自由意願。
這樣的自由選擇的權利,正是我們過去無論先來後到,共同努力,所辛苦守護的核心價值,國家主權屬於人民,而非屬於某個族群祖先或某個威權政黨。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總統是為主人做事的僕人,僕人擅自為主人作主,主人應將這種惡僕人開除!
僕人自作主張,辯解說幫主人舖設友誼的橋樑,還說是為主人下一代的幸福。事實上,拆掉主人通往所有其他友誼的橋樑,迫使下一代的幸福交給豪強惡勢力,僕人自作主張,就是騎在主人頭上,無論如何已經不對,更何況要強迫將主人送過橋給豪強作奴隸。
習近平所講的維護和平,就是用武力威脅別人承認東海、南海跟台灣是屬於中國的。不承認九二共識:所謂「一中」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原則,就是破壞和平,這不是武力威脅,什麼才是武力威脅?
如果台灣人民要接受這樣的威脅,原住民族只好被迫基於先於後來國家存在的在地自然主權,行使原住民族自決權,請這些朋友們,帶著自己的一切財產,「回去」所認同的祖先國家,把我們唯一擁有的這片土地還給我們,因為我們已流血流汗地收留、照顧、供養你們,沒有對不起你們,沒有辦法把我們僅有的家,交給你們了。
願意留下來,把這裡當做故鄉的,讓我們一起努力,結合世界上所有愛好民主自由與人權公義的人們,建設一個有愛、行公義,促進和平,雖然「小」,但是尊重人權,對人類社會及環境永續有貢獻,受人尊敬的國家。
(作者為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執行長)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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