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黑心油案一審宣判,嚴重考驗國人的IQ。理論上,如果法官判決魏應充等6人無罪是對的,那麼全國民眾都是錯了。如果全國民眾的判斷沒錯,那麼法官的審判就大錯特錯。不過,事情並沒有那麼單純,因為問題的癥結,不只是法官很恐龍,連檢察官也搞烏龍。這兩「龍」的搭配,讓黑心商人逍遙法外,成了最大尾的漏網之魚。
事實上,本案在檢察官的偵查和起訴階段,就已經出了問題,埋下無罪判決之因。因為法院判頂新無罪的幾個主要理由,都是因為檢察官的蒐證不全,或提出的證據力不夠,因此讓恐龍判決得以成立。簡單來講,就是證據太遜了。弔詭的是,檢察官求處魏應充等人重刑,卻因為證據不力,反而意外「幫助」魏應充等人脫罪。
一家成立未滿一年(2014年12月1日成立),致力監督「恐龍檢察官」的媒體網站「法操FOLLAW」,早就發現這個問題,昨天第一時間在臉書po文:〈檢察官無證據瞎扯 頂新無罪你在意外啥〉,文中提到:「如果這半年來,各位有跟著法操關注本案的話,就會知道,這樣的結果,一、點、都、不、意、外、啊!唯一讓人意外的是,檢察官竟然沒有出來痛心疾首的表示要上訴到底...」
這篇文章說:「如果您很意外,又準備好要罵恐龍法官司法已死的話,這邊整理了檢察官的搞笑事蹟,請問這樣,法官要怎麼判有罪啦!」
由於po文內容相當有料,在此全文轉載如下:
【檢察官無證據瞎扯 頂新無罪你在意外啥?】
今天除了是媽媽嘴案謝依涵殺人罪的宣判日,也是頂新越南油案的宣判日,大家是不是都早早買好雞排珍奶等待了呢?
判決結果出爐,由於檢察官無法證明頂新從越南大幸福進口的豬油不可供人體食用,全部被告無罪。
如果這半年來,各位有跟著法操關注本案的話,就會知道,這樣的結果,
一、點、都、不、意、外、啊!
唯一讓人意外的是,檢察官竟然沒有出來痛心疾首的表示要上訴到底...
對照這半年來的開庭情形,再根據檢察官說謝依涵行使緘默權就是心虛的表現,
我只能說,檢察官,您心虛了齁(指)
但如果您很意外,又準備好要罵恐龍法官司法已死的話,
這邊整理了檢察官的搞笑事蹟,請問這樣法官要怎麼判有罪啦!
本案的偵查階段,
1. 檢察官13天就光速起訴,根本沒有好好蒐證
2.把「沒指示」記成「有指示」的錯誤筆錄拿來起訴魏應充
審理過程,檢察官來了一趟越南行,但是...
1.未經聲請不符合程序
2.蒐證結果和起訴事實無關聯,例如拍了越南當地豬肉攤的照片,但大幸福根本不是從那裡購買豬隻的啊?!檢察官你是去旅遊,看到什麼拍什麼?
若檢察官想要讓法院認為「頂新從越南進口不能給人吃的油」,就該拿出證據,否則青菜公公(台語隨便講講啦)法官就要判有罪,是共產黨在鬥地主嗎?
來看看判決主文的說明,我都不忍心了,快來人幫檢察官冰敷臉頰啊!
1.檢察官說頂新原料油酸價高,是酸敗的油!
→酸價不是酸敗程度,是油脂新鮮度指標。頂新豬油原油的酸價符合標準。
2.檢察官說原料油有重金屬,頂新用精煉手法去除來掩飾用爛油!
→油品精煉是食品業正常程序,且可以去除重金屬、使油脂穩定。
3.檢察官說大幸福專門出口飼料油!
→但飼料油跟食用油的差別,只在於有沒有精煉而已,兩者來源相同,都是經過檢疫的健康豬。
4.檢察官說,越南環境差,可能是病死豬!
→根據越南的法令,死亡豬隻(不論死因)皆會焚毀,檢察官也無法證明有任何使用到病死豬的可能。
5.檢察官第一次檢驗豬油原油,各項數值都超標!
→檢察官根本用了錯誤方法取樣,就像有一杯油水分離的水,你卻只抽取最底層的水來驗,這樣能反映整杯水的情況嗎?因此在經過正確程序檢驗後,這批油品原來根本沒問題啊!
以上幾點就是法院判頂新無罪的主要幾個理由,現在讓我請問~檢察官的指控,不是沒有證據就是自己的臆測,要是這樣都有罪,那才是真的恐龍法官吧?
判決結果出爐,由於檢察官無法證明頂新從越南大幸福進口的豬油不可供人體食用,全部被告無罪。
如果這半年來,各位有跟著法操關注本案的話,就會知道,這樣的結果,
一、點、都、不、意、外、啊!
唯一讓人意外的是,檢察官竟然沒有出來痛心疾首的表示要上訴到底...
對照這半年來的開庭情形,再根據檢察官說謝依涵行使緘默權就是心虛的表現,
我只能說,檢察官,您心虛了齁(指)
但如果您很意外,又準備好要罵恐龍法官司法已死的話,
這邊整理了檢察官的搞笑事蹟,請問這樣法官要怎麼判有罪啦!
本案的偵查階段,
1. 檢察官13天就光速起訴,根本沒有好好蒐證
2.把「沒指示」記成「有指示」的錯誤筆錄拿來起訴魏應充
審理過程,檢察官來了一趟越南行,但是...
1.未經聲請不符合程序
2.蒐證結果和起訴事實無關聯,例如拍了越南當地豬肉攤的照片,但大幸福根本不是從那裡購買豬隻的啊?!檢察官你是去旅遊,看到什麼拍什麼?
若檢察官想要讓法院認為「頂新從越南進口不能給人吃的油」,就該拿出證據,否則青菜公公(台語隨便講講啦)法官就要判有罪,是共產黨在鬥地主嗎?
來看看判決主文的說明,我都不忍心了,快來人幫檢察官冰敷臉頰啊!
1.檢察官說頂新原料油酸價高,是酸敗的油!
→酸價不是酸敗程度,是油脂新鮮度指標。頂新豬油原油的酸價符合標準。
2.檢察官說原料油有重金屬,頂新用精煉手法去除來掩飾用爛油!
→油品精煉是食品業正常程序,且可以去除重金屬、使油脂穩定。
3.檢察官說大幸福專門出口飼料油!
→但飼料油跟食用油的差別,只在於有沒有精煉而已,兩者來源相同,都是經過檢疫的健康豬。
4.檢察官說,越南環境差,可能是病死豬!
→根據越南的法令,死亡豬隻(不論死因)皆會焚毀,檢察官也無法證明有任何使用到病死豬的可能。
5.檢察官第一次檢驗豬油原油,各項數值都超標!
→檢察官根本用了錯誤方法取樣,就像有一杯油水分離的水,你卻只抽取最底層的水來驗,這樣能反映整杯水的情況嗎?因此在經過正確程序檢驗後,這批油品原來根本沒問題啊!
以上幾點就是法院判頂新無罪的主要幾個理由,現在讓我請問~檢察官的指控,不是沒有證據就是自己的臆測,要是這樣都有罪,那才是真的恐龍法官吧?
【照片】網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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