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2日 星期日

經民連批貨貿談判:犧牲農民勞工,成就十大財團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   
2015-11-22
經民連批貨貿談判:犧牲農民勞工,成就十大財團
經民連在貨貿談判會場外拉起布條抗議。該團體是當今社運界相當活躍的團體之一。(中央社)1041121
 
「經濟民主連合」今天發布〈抗議圓山貨貿談判〉聲明稿,針對正在進行的第12輪貨貿談判提出2點質疑和6大訴求。該連合質疑,之前的服貿協議金融開放過程中,已經發生涉嫌貪瀆案件;這次貨貿談判是否也有「賄賂」的情事發生?其次,經濟部爭取出口中國免關稅的幾項產業,如石化、面板、汽車,恰為台灣10大家族財團所經營。談判方向更是犧牲農民與基層勞工權益,成就10大財團在中國的利益。
經民連所謂的10大財團是:(1)石化業的李謀偉家族(榮化)、王永慶家族(台塑、台化)、吳壽松/吳亦圭家族(台聚、亞聚、台達化、華夏海灣)、辜濂松/辜仲瑩家族(國喬)、許文龍家族(奇美)。(2)面板業的郭台銘(群創光電,合併奇美)、李焜耀(友達)、林蔚山家族(中華映管)、焦廷標/焦佑麒家族(瀚宇彩晶)。(3)汽車業的裕隆(嚴凱泰家族)。
此外,經貿協定不僅衝擊各行業勞工的生計,甚至把「檢驗檢疫」納入,更將影響食品安全與消費者權益。鑑於馬政府在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中,提到要簡化商品檢驗程序,商品於進入市場前免審查,被經民連批評自經區是「黑心餿油免簽證」。經民連說:「看看自經區規劃方案,我們還能相信馬政府在貨貿談判中,會為食品安全把關嗎?」
經民連所提的六大訴求,是「停止貨貿談判」「食安檢驗不可退」「農民權益不可讓」「勞工生計不可賣」「沒有民主參與,沒有經貿談判」「沒有社會團結,沒有貿易協定」。經民連強調:「台灣欠缺貿易調整援助法制,貿易衝擊救助與分配正義制度不健全。沒有社會團結措施,無法化解少數贏者圈與多數人民的對立,我們反對在這樣的背景下進行貨貿談判。」
「經濟民主連合」是一個社團聯盟,原名「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簡稱民主陣線),由三十幾個團體組成。從2014年6月服貿協議簽訂開始,就積極發起各項論述批判、國會溝通與街頭抗議行動,歷經今年318運動,持續批判服貿、貨貿、自經區等經濟政策。
經民連的聲明稿全文轉載如下:
第12輪貨貿談判,今天起連續三天在台北圓山飯店舉行,這是繼今年10月夏張會確認年底前完成貨貿談判,與馬習會將貨貿列為後續談判議題後,再次顯現馬習雙方急於政黨輪替前完成ECFA後續談判,擴大開放中國農工產品進口台灣,完成「兩岸經濟一體化」。
我們要求「停止貨貿談判」「食安檢驗不可退」「農民權益不可讓」「勞工生計不可賣」「沒有民主參與,沒有經貿談判」「沒有社會團結,沒有貿易協定」
一、貨貿談判不可在「賄聲賄影」中舉行:
馬政府上台後推動「兩岸協商」,淪為兩岸政商權貴集團牟取個人及財團利益的平台,外界多所批評。中共中紀委第五巡視組日前公布調查結果發現:負責對台工作的中國國台辦「存在以工作特殊性為由規避監管的現象,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拉贊助收捐贈、違規收受禮品饋贈、利用工作關係為親屬謀取便利等問題時有發生」。中共中紀委已證實,負責對台談判工作的國台辦官員有收賄、收禮的行為,那到底誰在行賄、送禮?台聯已就服貿協議金融開放過程中,工商銀入股永豐金涉嫌貪瀆案件向特偵組告發,那貨貿談判有無台灣或台商企業行賄?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50條規定:「倘一國同意承受條約拘束之表示係經另一談判國直接或間接賄賂其代表而取得,該國得援引賄賂為理由撤銷其承受條約拘束之同意。」只要證明國台辦、海協會系統的談判官員有收賄,中國政府就可以選擇性地要求撤銷或調整因「賄賂」所達成的任何協議。經民連主張貨貿談判不可在「賄聲賄影」中進行,必須先停止談判,直到台海雙邊均聲明確認中共所公布之「國台辦官員收賄案」,與2011年2月以來的貨貿談判無關為止。
二、經民連堅決反對犧牲農工,成就十大家族財團的貨貿協議:
從2011年2月22日ECFA經合會宣布啟動貨貿談判開始,到2015年3月21日馬英九突兀地指示將「面膜」列入爭取中國降稅項目為止,四年來經濟部的談判目標,就是爭取石化、面板、汽車、工具機四大產業出口中國免關稅。其中,工具機中國政府列為國防工業、民族工業,高度保護。其他石化、面板、汽車,恰為台灣十大家族財團所經營:(1)石化業生產五大泛用塑膠的李謀偉家族(榮化)、王永慶家族(台塑、台化)、吳壽松/吳亦圭家族(台聚、亞聚、台達化、華夏海灣)、辜濂松/辜仲瑩家族(國喬)、許文龍家族(奇美實業)。(2)面板五虎(已合併成四虎)的郭台銘(群創光電,合併奇美)、李焜耀(友達)、林蔚山家族(中華映管)、焦廷標/焦佑麒家族(瀚宇彩晶)。(3)汽車業的裕隆(嚴凱泰家族)。
反觀中國要求台灣開放、降稅的產業,包括農產品、食品、鋼鐵、紡織、電機電纜、玻璃、陶瓷、橡膠等,都是就業人口眾多的內需產業。我們反對:開放低價中國農工產品進口,犧牲農民與基層民生產業勞工的利益,換取石化、面板、汽車十大家族在中國的利益。
遭受各界批評後,今年9月底的第11輪談判,經濟部開始宣稱中小企業與傳統產業商品,也會列入爭取中國降稅項目。但相對於過去四年集中爭取石化、面板、汽車、工具機四大產業降稅的努力,如果今年底或明年520前簽訂貨貿協議,那所謂中小企業與傳統產業商品列為爭取目標,就將只是零星點綴,草草了事的虛應故事。
三、停止貨貿談判六大訴求:
(一)停止貨貿談判
去年馬政府強渡服貿,引發318佔領立法院運動,各團體於410發表共同聲明,強烈要求馬政府在兩岸協議監督機制完備、立法完成前,不得再與中國洽談或簽署任何協議。至今監督條例尚未完成立法,但今年10月夏張會(陸委會主委夏立言與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卻達成「今年底前完成貨貿談判」的結論,甚至在日前總統府宣布「馬習會」後,陸委會更和經濟部長一同唱合「期待馬習會將有助貨貿談判在今年底完成」。
台灣與中國簽署貨貿協議後,原本禁止進口的830項中國農產品、1400多項工業產品將大舉進攻台灣市場。經濟部主導的貨貿談判,不僅談判過程欠缺資訊揭露與民主參與機制,利害關係人與社會大眾無法獲得足夠資訊,參與公共決策;談判方向更是犧牲農民與基層勞工權益,成就石化、面板、汽車業十大財團在中國的利益;而欠缺分配正義與社會團結措施,更無法化解少數贏者圈與多數人民的對立,我們要求停止貨貿談判。
()食安檢驗不可退
談判中的貨貿協議,除了降稅安排外,還包括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技術性貿易障礙(國貿局副局長徐大衛2015.9.25發言)。中國政府將以「加速海關通關速度」為理由,要求降低中國輸入台灣貨品的實地檢驗項目與比例,允許以中國當地的檢驗證明,或中國廠商的聲明書、切結書代替台灣的實地檢驗。這對於農產品、食品、食物容器、小孩衣服玩具等,足以影響人體健康的中國輸台貨品將造成重大影響。
更低的實地檢驗項目與比例,意味更高的人體健康風險。甚至,中國與台灣在農藥殘留、食品添加劑、有害物質的認定標準並不完全相同;中國可透過貨貿協議或該協議所建立的後續機制,要求台灣改變檢驗與安全標準。
雖然經濟部鄧振中部長最近強調食品安全不受貨貿談判影響,但是根據經濟部貨貿官網所公布的貨貿協議文本架構,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驗措施部分,白紙黑字寫著要「解決兩岸食品與農產品檢驗及檢疫問題,降低不必要的非關稅貿易障礙,促進兩岸貿易往來」。此一立場,把維護國人健康的食品安全邊境檢驗當成是「貿易障礙」;而馬政府在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2014年1月修正版)中提到「檢驗制度革新」,要「簡化商品檢驗程序,檢討評估採用『供應商符合性聲明』檢驗方式(SDoC),即採加強後市場監督管理之方式,商品於進入市場前免經審查程序」。這就是先前經民連批評自經區「黑心餿油免簽證」,看看自經區規劃方案,我們還能相信馬政府在貨貿談判中,會為食品安全把關嗎?
()農民權益不可讓
去年9月第9輪貨貿談判在宜蘭礁溪舉行,會後國貿局長楊珍妮表示「大陸方面也關切農產品銷台議題」(工商時報2014.9.17)。台灣農產品的平均名目關稅為13.85%,並進一步管制約900項中國農產品與農產加工品進口。中國確實要求台灣擴大開放中國產品進口,受到最大衝擊的,將是這900項根本禁止中國產品進口的項目。
雖然經濟部貨貿官網聲稱:「針對影響糧食安全及農民利益之重要農產品,繼續維持管制。」而農委會陳保基主委日前在立法院表示,目前管制禁止中國進口的830項農產品不會開放。但根據國貿局網站資料,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第一章至第二十四章的農產品,共有972項禁止中國貨進口,與陳保基主委說明的830項差了142項;差異原因即在972項產品中,除了屬第一章到第十四章的動物產品、植物產品(狹義農產品)外,尚有第十五章至第二十四章的動植物油脂與調製食品(廣義農產品),也就是以狹義農產品為原料的農產加工品。馬政府顯然在玩弄「狹義農產品」重點維持管制,「農產加工調製食品」全面開放中國貨進口的障眼法,我們堅決反對此種犧牲農民權益的貨貿談判。
()勞工生計不可賣
中國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於去年9月16日表示「『兩岸』貨貿協議困難點,關鍵是,『雙方開放不對等』」,而在整個ECFA後續談判過程中,中國也把「經貿關係正常化」、取消管制中國工業製品進口,列為首要談判目標。中國以「經貿正常化」為名,要求台灣開放食品、鋼鐵、紡織、電機電纜、玻璃、陶瓷、橡膠等等產品,都是就業人口眾多的內需產業。馬政府還在誇口貨貿「利大於弊」,要大家「習慣」自由貿易,完全不把基層勞工的生存權看在眼裡,我們要求停止出賣勞工生計的貨貿談判。
()沒有參與式民主,就沒有經貿談判
規範政府對中國談判的監督條例尚未完成立法,馬政府就急於與中國簽訂貨貿協議,至今貨貿對各行業的衝擊影響評估也未見公布。人民要求的民主,不是等到政府簽訂協議後,再來「上街抗議」;人民要求的民主,是要讓權益受影響的各行業勞工從業人員,可以在政府談判過程中,獲得資訊,了解具體衝擊評估,表達意見,影響決策與談判結果。因為,經貿協定衝擊的是各行業勞工從業人員賴以為生的經濟活動能否存續,而貨貿談判將「檢驗檢疫」納入, 更將影響食品安全與消費者權益。在監督條例立法完成前,不應進行貨貿談判,沒有參與式民主,就沒有經貿談判。
()沒有社會團結,就沒有貿易協定:
貿易自由化過程中有得利者,有受害者,只有對因貿易自由化受害的產業及勞工給予充分協助及補償,同時對因貿易自由化受益的產業增加稅捐,維持「社會團結」,台灣才可能共同面對嚴酷的國際經濟情勢。
然而,檢視台灣現況,馬政府的「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只是一紙行政命令,學者更批評行政機關亂花錢,讓勞工上心靈成長課程來消化預算,美其名因應自由貿易衝擊。而行政院院會9月10日通過《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不僅簡陋,也尚未完成立法。沒有社會團結,就沒有貿易協定,台灣欠缺貿易調整援助法制,貿易衝擊救助與分配正義制度不健全。沒有社會團結措施,無法化解少數贏者圈與多數人民的對立,我們反對在這樣的背景下進行貨貿談判。
Source: 民報


出處: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4109&Itemid=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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