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5日 星期二

認識台灣神-陳定南

特別專欄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015-05-05

(圖片為網路資料)
陳定南
陳定南(1943-2006)宜蘭人,曾任宜蘭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

人生兩階段的重要轉折,一是少年時期受《紐倫堡大審》電影的影響,期望藉由法律來發揮他的正義感,因而在台大選讀法律系,但後來選擇從商。二是1979年受「美麗島事件」以及林義雄家族滅門血案影響,他認為「社會公理式微,正義孤單,該是知識分子應該挺身而出發揮道德勇氣的時候」,促使陳定南踏入政壇。

1981年以黨外身分當選宜蘭縣長,打敗國民黨30年來在宜蘭的執政。連續兩任縣長執政,秉持「愛國必先愛鄉,愛鄉必先愛土」的原則,以及對公共工程品質的要求,締造成功的「宜蘭經驗」,是凝聚宜蘭人地方認同的重要推手。而這讓人驚豔的「宜蘭經驗」,是在「斷肢殘臂」的地方自治體制裡,地方官權力被七折八扣,極為艱困的狀況下所創造出的優越成績。

陳定南對抗權勢的代表性三件事,首先是「陳青天」的別名,乃起因1983年鐵面無私處理縣內水泥廠的「青天計畫」,讓蒙灰的宜蘭青天再現,人民得以重新擁抱宜蘭的大自然。另外在1987年力抗台塑六輕在宜蘭設廠的計畫,與王永慶公開在電視辯論,六輕後來轉至雲林麥寮設廠。三是在228事件40週年,陳定南參加鄭南榕等人籌組的「228和平日促進會」遊行及演講,是唯一挺身參加活動的縣市長,這些事蹟顯示他不懼權勢擇善固執,即使眾叛親離也奮戰到底的作風。

然而「會做官,不會做人」是他的缺點也是優點;認真、執著、一絲不苟、勇往前衝的個性,「不近人情」的改革與廉潔,讓他在政治環境中難免有志難伸。儘管如此,歷經兩任宜蘭縣長、四任立法委員,以及陳水扁政府時期的法務部長,陳定南身後贏得藍綠陣營一致的尊敬。

陳定南為官清明,一介不取,不畏國民黨政商結合的惡勢力,不理會任何賄賂或是恐嚇,對工程之驗收,極為嚴格,常親自檢視,正本清源打破長久以來的官商勾結,浪費公帑的惡習,乃為人不敢為之事。在因循苟且、貪婪、怠惰的官僚體系裡他是中流砥柱,也是正義的維護者,他有仁民愛物的慈悲心腸,也有著俠肝義膽,為公義、為人民、為土地做細膩長遠的規劃並對抗惡勢力,肩負所有毀謗脅迫,奉獻心力至死方休,是台灣神的典範。



參考資料
王文玲、蕭白雪,《為官的品格-陳定南留給我們的未完成事業》(台北市:商周,2007)。
孔孝瑜,《變天:陳定南傳奇》(台北市:日臻,1994)。
田秋堇,〈我們不要斷肢殘臂的地方自治-陳定南六年縣長經驗談〉,《噶瑪蘭》89期(1988年2月):15-19。
楊憲宏,〈從政沒有罪惡感〉,《人間》2月號(1989年2月):46-55。
陳定南,〈鄭南榕與我〉,《民眾日報》,1992/3/29,第4版。
林信雄(陳定南教育基金會導覽志工)口述,2012/7/5,於陳定南紀念館,筆者訪問。

延伸閱讀:
228護國台灣神專區
認識台灣神系列專區
認識台灣神(簡介第二版說明文)
護國台灣神簡介(第一版)
台灣神事蹟寫真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http://www.taiwantt.org.tw/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4260&Item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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