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7日 星期五

蔡宗易證實確有馬趙會 律師:特偵組不用等了

作者 民報   
2015-04-17
蔡宗易證實確有馬趙會 律師:特偵組不用等了
時任北市財政局長的李述德發聲明否認馬英九、趙藤雄有秘會,但遠雄副總經理蔡宗易昨天在節目上打臉,指2004年9月20日馬、趙確實有在市長室開會,律師指馬已涉犯圖利罪,「特偵組不用等了」。(翻拍自三立新聞20150417)
 
真有馬趙會!日前媒體公佈錄音檔,時任北市財政局長的李述德說,市長馬英九、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曾在2004年9月20日祕密協商,談好免權利金,李述德昨(16)日發表聲明否認有秘會一事,但昨晚卻被遠雄副總經理蔡宗易打臉,「920當天馬趙確實有在市長室開會,而且還是十幾個人」,黃帝穎律師指馬英九已涉犯圖利罪,「特偵組不用等了」。
蔡宗易昨天晚上在三立《新台灣加油》節目中公開表示,2004年9月20日有很多人在台北市政府市長室開會,包括馬英九和趙藤雄都在,但他強調,依政府招標須知權利金是0到1%,遠雄一開始投標就寫0,之前也已開過好幾次議約會議,「已有共識」,當天並非在協調,而是要確認共識。
蔡宗易雖稱920並非私底下會面,但黃帝穎說蔡的證詞相當重要,因當天沒有錄音,也沒有會議記錄,這是異常程序,有法律上責任,且蔡宗易稱可以不用繳權利金,「錯!」,黃帝穎說,依申請須知2.7條,營運權利金由申請人自行提出,按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這是行政命令,馬市府卻私底下同意、免除權利金,已違法,促參法11條也規定的很清楚,法律有應記載事項包括權利金。
馬英九和趙藤雄達成免權利金的共識,黃帝穎說,馬英九明知依促參法有權利金的規定,卻在私底下會談後權利金變成0,法律責任就不見了,現在人證、物證都有了,「特偵組不用等了」。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2527&Itemid=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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