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0日 星期二

台灣如何成為一流國家?

2015-01-21
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教授日前發表新書《台灣如何成為一流國家》,李教授以其學術背景、加上歷任內政部長、行政院政務委員、工程會主委等要職經驗為基礎,對當下政府治理提出諸多觀察。除「官員忙著解決昨天的問題,對今天的問題束手無策」、「台灣社會近20年只有對立、沒有對話」等分析外,亦進而提出諸如「改變政府運作模式」、「決策要有科學依據」、「重要議題政策協調」、「鼓勵創意商機」、乃至「公民參與」等對策。這些建議,雖有參考價值。惟遺憾的是,李教授忽略了一個重要前提:台灣是一個國家嗎?
在語言邏輯上,若要期許台灣成為一流國家,當然以「台灣是個國家」、「具有國格」為前提。然而在現行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縱使台灣的政府運作效能世界頂尖,李鴻源許下的宏願,亦毫無實現機會。詳言之,翻開中華民國憲法本文,前言表示「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而「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則分別規定於第2至4條。這裡所謂的中華民國國民並非2,300萬台灣人民,而是當時4億中國人民;這裡指的中華民國領土,也不應包括1912年中華民國建國時屬日本領土的台灣。「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規定於第5條,這裡的各民族指的是漢、滿、蒙、回、苗、藏等,跟台灣的泰雅、賽夏、布農、排灣、魯凱、卑南、阿美、鄒、邵等原住民族毫無關連,更遑論日益重要的新移民。一言以蔽,在憲法本文裡「只見中國,不見台灣」。
接著1991年憲改以「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為前提。台灣在增修條文裡被喚為「自由地區」,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又改稱「台灣地區」。雖然這種迂迴作法雖得以實現小幅度憲改,但由於無法擺脫中國內戰結構窠臼,使得在憲法「一國(中華民國)兩區(台灣/大陸地區)」法理詮釋下,具國家主權地位者,惟有中華民國而已,台灣毫無國格可言,不過是個地理名詞,或者馬英九總統所稱「共同的家園」罷了。這種全然悖離事實的虛擬憲法觀,長期以來嚴重蠱惑人心,更干擾台灣國家主體意識的正常形成。上述憲法障礙一日不除,台灣永無成為國家機會,從而所謂「一流國家」的期盼,也不過只是奢望而已。
再將焦點放回李教授《台灣如何成為一流國家》這本新書上。倘若李教授有意使書名與內容真正相符,則建議請於第2版出版時以專章對「台灣如何成為一個國家」詳加闡述,以饕讀者;反之,假設李教授乃刻意逃避此嚴肅課題,則應將書名務實改為《台灣如何成為一流地區/家園》,以防招致不實廣告之譏!
Source: 民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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