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乾任(作者為台北市民,出版業)
日前看到特偵組簽結國民黨並無賤賣黨產一案後,隨即也簽結了陳水扁前總統的海角七億案,說是查無實據。第一時間,我的反應是,「什麼,原來沒有海角七億?」曾經那樣被信誓旦旦的海角七億,竟然是一場遊戲一場夢嗎?
那為什麼陳前總統還被關在監獄裡?仔細查了一下,是因為龍潭案跟二次金改案被判刑。然而,這兩案其實並無直接證據證明陳前總統收賄,唯一的證人辜仲諒之說詞,也是有疑義的,只剩下一個所謂的「實質影響力」說,是令陳前總統被關廿年的理據。「實質影響力」這麼虛無飄渺的東西可以把一個前總統入獄廿年,關到快死了都還不准保外就醫,卻堅持說這是司法案件而非政治迫害,真的當全台灣的人都腦殘嗎?更別說一堆國民黨的貪污犯全都可以在外面四處趴趴走。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樣,雖然不相信特別費案陳前總統有罪,但卻相信了海角七億說,畢竟那套說法太過繪聲繪影,太過琅琅上口,且紅衫軍倒扁是那麼的流行而時尚的一件事,當年幾乎全部的媒體,都是那樣口徑一致地指責陳水扁貪污,當時的社會氛圍,讓人不相信陳水扁有貪污都難(否則,國民黨的馬英九也不會光靠打扁,就拿下七百多萬票)。
當然我不敢過度推論說,極有可能根本沒有貪污的陳前總統是好總統。只不過,沒有幹的事情就是沒有幹,是不是好總統跟有沒有犯罪是兩回事。
陳前總統入獄這個責任,社會必須一起承擔,一起究責,因為曾經我們有那麼多的人相信了片面的資料,就接受了陳前總統有貪污的說法,以至於當他被下獄時我們冷眼旁觀,甚至嘲諷他的子女,將扁家污名化,一點都不相信他有可能是被誣陷的。
為時未晚,知道自己有錯然後悔改,我們不要被過往社會氛圍或媒體形塑的陳水扁形象所蒙騙,要像了解服貿一樣的態度,重新檢視陳前總統的各個案件以及判刑依據,然後找出自己可以且該做的事情,還陳前總統一個公道。(作者為台北市民,出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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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etnews.net/ColumnNews.aspx?PageGroupID=9&NewsID=35101
Aries Chen 扁家的錢,不是都被國民黨政府以光明正大的理由扣押了?
林益世有被這樣對待嗎?
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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