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 星期三

誰去談服貿? 馬政府拒絕提供

2014-03-12
以「政府資訊公開法」為由 回拒立委要求
〔記者林詩萍/台北報導〕兩岸服貿協議談判過程黑箱,就連簽署後的國會監督也呈現嚴重「資訊不對稱」。立委鄭麗君國會辦公室自去年八月起,已數次發文給經濟部等單位,希望提供我方談判人員選任標準及負責業務,但官方卻多次以「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為由,拒絕提供;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說,政府資訊公開法並非規範國會與政府之間,官方卻一直逃避監督,反而更讓人質疑是否有不可告人之事。
根據經濟部回覆立委資料,僅說明服貿主談人由國貿局長擔任,幕僚單位為經濟部國貿局,至於談判代表還包括陸委會、經建會、海基會及各服務業主管機關;強調沒有民間人士、現任政務官,成員絕對符合利益迴避之要求。
經濟部強調,我方談判人員名單屬於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的準備作業,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應限制公開。
賴中強:資訊不透明 疑有不可告人之事
賴中強表示,國會為了審查議案所需的資料,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政府仍可提供給立委、但不公開給大眾;他認為,若如同政府所說,服貿談判成員絕對符合利益迴避要求,那就更應該將資料公諸於世,說法才能禁得起考驗。
對於服貿協議的資訊透明度,賴中強也批評,先前在公聽會中,要求行政部門提供服貿對台灣產業和勞工可能造成的具體就業衝擊,以及新競爭者加入市場後,對既有市場和產業成員的具體影響,官方始終拒絕評估,只說無法針對個別產業進行分析,這些不公開、不透明的做法,都令民間團體很難接受。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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