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黃帝穎 | |
2013-12-20 | |
週刊報導,國民黨收受頂新魏家五二五萬政治獻金,做為二○一○年國民黨高雄市長選舉的競選經費,但國民黨中央黨部經過清查,確認國民黨向監院申報的二○一○年政治獻金明細,沒有頂新這筆捐款。簡單的說,國民黨「又有」一筆五百萬的政治獻金「憑空消失」! 頂新的五二五萬與富邦的一千五百萬案情相似,富邦董事長蔡明忠在法庭證稱,二○○八年總統大選曾捐給國民黨一千五百萬元,但是當年馬英九及國民黨在監察院申報的政治獻金,一樣查不到這些獻金。社會合理懷疑,這一千五百萬元進到馬英九的私人口袋,而換取馬政府給富邦關係企業的諸多方便,形成貪污收賄之對價關係,特偵組也因此分案調查。 事實上,依據政治獻金法規定,企業對政黨捐款一年不得超過三百萬元,換句話說,不論是頂新捐五二五萬給國民黨選高雄市長,或是富邦捐一千五百萬給國民黨選總統,都是違法的政治獻金。可議的是,國民黨已有超過兩千萬元的違法政治獻金「憑空消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自有義務向檢察官與人民說明。 有關富邦的一千五百萬元,證人蔡明忠後來「翻供」說記錯了,特偵組因此簽結馬英九,也沒有追究證人「翻供」應負的偽證罪責,社會難以接受,如今頂新又爆出類似案情,五百萬元的違法政治獻金又憑空消失。為避免政黨肆無忌憚收受違法獻金,筆者呼籲地檢署檢察官「依法偵辦」頂新案與富邦案,特偵組對馬英九的「簽結」並沒有刑事訴訟法上的拘束力,因此地檢署有權併案調查富邦與頂新「消失」的兩千萬違法獻金,盡速查明馬主席在其中的角色與可能的貪瀆關係。 (作者為律師)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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