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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日綠色逗陣之友會進行第3波破繭,控告惡質司法行動,就是由前台南市長許添財控告黃朝貴、吳文政2位檢察官,涉嫌違反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罪。圖:新頭殼資料照片。
新頭殼newtalk2013.09.04 林朝億/台北報導
台南高檢署檢察官黃朝貴今(4)日在臉書質疑台南市長賴清德獲評比滿意度第1名市長,與天下雜誌的業務關係密切;不僅台南市政府、天下雜誌發出新聞澄清;也立刻被查出黃朝貴等相關資料,除了曾起訴前台南市長許添財、前台南縣長蘇煥智等人外,更曾違法拘押犯人被監察院彈劾過。
黃朝貴在臉書質疑,「這種用限制性招標方式拿台南市政府工程,又說台南市民調第1,容易讓人誤會,對這種民調的可性度產生質疑」。黃朝貴建議天下雜誌,不要拿任何台南市政府的工程,這樣才能提高民調的可性度。不過,媒體報導後,黃朝貴立刻刪除臉書相關發文。
而黃朝貴顯然對賴清德相當有意見,日前台南市政府要拆除公園裡孫中山銅像,黃朝貴除了分享國民黨市議員抗爭報導外,也在臉書質疑賴清德是意識型態作祟。
不過這幾天,黃朝貴最受矚目的還是他先前在臉書批評,「台北車站已被外勞攻陷,吃飯、睡覺,野餐,擠滿車站,政府再不處理,不僅有礙觀瞻,也會出亂子。」引發網質疑有岐視之嫌。但黃朝貴接受媒體訪問時則辯稱,他是以一名旅客身分發表意見。
其實黃朝貴與綠營縣市長的關係,則是淵源流長。今年4月1日綠色逗陣之友會進行第3波破繭,控告惡質司法行動,就是由前台南市長許添財控告黃朝貴、吳文政2位檢察官,涉嫌違反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罪。許添財是於擔任台南市長時期,因海南路地下街與停車場工程案被控貪污,最後無罪定讞。而記者會裡,也掀出黃朝貴曾在前台南縣長蘇煥智競選連任時,起訴過蘇煥智。
蘇煥智受訪時表示,縣黨部於虎頭埤舉辦烤肉活動,但黃朝貴卻將他與2、30位縣黨部黨公職,以賄選罪起訴,最後所有人都被判無罪。他認為,黃朝貴意識型態相當濃厚,辦案期間還喜歡對媒體放話,專門要辦綠營的縣市長。
黃朝貴除了喜歡以「台南市民」、「旅客」身分評論時事,也曾公開發表評論,反對教育部「零體罰」政策,並呼籲在校園設置「懲戒室」、「管教室」,由專人負責對頑劣學生的懲戒、管教及輔導。
不過,更重要的是,監察院曾在2009年3月5日通過對於黃朝貴的彈劾案。理由是黃朝貴偵辦王大木等人被訴強盜等案件,未經詳實查明即以王大木無一定住居所為由逕行拘提,又對於案內重要證據未盡調查證據能事,率爾起訴,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7條之規定,依法提案彈劾。
只不過,最後公懲會輕輕放過,認為黃朝貴誤信被害人指控,只根據少數證人證言,就認為被告有犯罪嫌疑,確實疏於注意。但審酌黃朝貴接受調查期間態度良好、母親重病在身,被告獲判無罪後也已獲冤獄賠償,因此決定從輕處分,予以記過一次。現在反而升任台南高檢署檢察官。
台南高檢署檢察官黃朝貴今(4)日在臉書質疑台南市長賴清德獲評比滿意度第1名市長,與天下雜誌的業務關係密切;不僅台南市政府、天下雜誌發出新聞澄清;也立刻被查出黃朝貴等相關資料,除了曾起訴前台南市長許添財、前台南縣長蘇煥智等人外,更曾違法拘押犯人被監察院彈劾過。
黃朝貴在臉書質疑,「這種用限制性招標方式拿台南市政府工程,又說台南市民調第1,容易讓人誤會,對這種民調的可性度產生質疑」。黃朝貴建議天下雜誌,不要拿任何台南市政府的工程,這樣才能提高民調的可性度。不過,媒體報導後,黃朝貴立刻刪除臉書相關發文。
而黃朝貴顯然對賴清德相當有意見,日前台南市政府要拆除公園裡孫中山銅像,黃朝貴除了分享國民黨市議員抗爭報導外,也在臉書質疑賴清德是意識型態作祟。
不過這幾天,黃朝貴最受矚目的還是他先前在臉書批評,「台北車站已被外勞攻陷,吃飯、睡覺,野餐,擠滿車站,政府再不處理,不僅有礙觀瞻,也會出亂子。」引發網質疑有岐視之嫌。但黃朝貴接受媒體訪問時則辯稱,他是以一名旅客身分發表意見。
其實黃朝貴與綠營縣市長的關係,則是淵源流長。今年4月1日綠色逗陣之友會進行第3波破繭,控告惡質司法行動,就是由前台南市長許添財控告黃朝貴、吳文政2位檢察官,涉嫌違反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罪。許添財是於擔任台南市長時期,因海南路地下街與停車場工程案被控貪污,最後無罪定讞。而記者會裡,也掀出黃朝貴曾在前台南縣長蘇煥智競選連任時,起訴過蘇煥智。
蘇煥智受訪時表示,縣黨部於虎頭埤舉辦烤肉活動,但黃朝貴卻將他與2、30位縣黨部黨公職,以賄選罪起訴,最後所有人都被判無罪。他認為,黃朝貴意識型態相當濃厚,辦案期間還喜歡對媒體放話,專門要辦綠營的縣市長。
黃朝貴除了喜歡以「台南市民」、「旅客」身分評論時事,也曾公開發表評論,反對教育部「零體罰」政策,並呼籲在校園設置「懲戒室」、「管教室」,由專人負責對頑劣學生的懲戒、管教及輔導。
不過,更重要的是,監察院曾在2009年3月5日通過對於黃朝貴的彈劾案。理由是黃朝貴偵辦王大木等人被訴強盜等案件,未經詳實查明即以王大木無一定住居所為由逕行拘提,又對於案內重要證據未盡調查證據能事,率爾起訴,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7條之規定,依法提案彈劾。
只不過,最後公懲會輕輕放過,認為黃朝貴誤信被害人指控,只根據少數證人證言,就認為被告有犯罪嫌疑,確實疏於注意。但審酌黃朝貴接受調查期間態度良好、母親重病在身,被告獲判無罪後也已獲冤獄賠償,因此決定從輕處分,予以記過一次。現在反而升任台南高檢署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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