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

無法無天!

最近兩個案件,都是具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都是利用權力遂行私慾,都在具公權力象徵的場域惡搞,他們的惡質行徑令人髮指,簡直無法無天!
服義務役的下士班長洪仲丘,在退伍前三天,竟因帶智慧型手機,被軍方執行悔過禁閉懲罰的官士,在禁閉室活活操死。
「洪仲丘事件」引發輿論沸騰,國防部及陸軍司令部調查,案情才漸明朗,指向下層軍官士官以「私刑」折磨洪仲丘,出人命後,上級單位將校則涉及包庇掩蓋,意圖以「意外」結案,大事化小,規避責任。
本案暴露軍中不見天日的「潛規則」,部分情節如電影軍官與魔鬼(A Few Good Man)中紅牌規條(code red)翻版。
關禁閉(悔過)是執行公權力,禁閉室是公權力所在地,他們竟仗著公權力搞私刑,整死洪仲丘,上級長官起先還企圖掩蓋。如此無法無天,如不能查個水落石出,嚴懲犯案者,「國軍」與「匪軍」有何不同?
彰化有一刑警,日前在解送女嫌犯時,竟以不移送毒品案為條件,要女嫌在警察局偵訊室與他性交得逞。解送嫌犯是執行公權力,偵訊室是公權力所在,刑警竟仗公權力,把警局官署當砲房,色膽包天,無法無天!
 他們還真敢!仗著公權力掩護,在象徵公權力的地方胡作非為,法紀蕩然。這兩例恐只是冰山一角,從上到下,爛到底的不知還有多少,如不能大掃除,台灣沒有明天!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15/today-f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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