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6日 星期三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明訂學、經歷「接軌條款」

陳其邁痛批:就業限制完全鬆綁 馬送中國勞工一份大禮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今〈2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六條「管理規範」中訂有兩岸學、經歷及專業證照的「接軌條款」,未來將以「認許」、「驗證」方式,承認來台中國人的學位、經歷、執照、證書或所取得資格。陳其邁痛批,此條文等同變相採認中國學歷證照等資格,不僅破壞台灣多年來為提升服務水準所建立專職證照制度,也將造成台灣服務業人員就業競爭的不公,嚴重影響服務業勞工工作權益!陳其邁也諷刺說,將來只要經過「認許」、「驗證」,所有中國勞工都可以是餐飲界的阿基師、烘焙界的吳寶春!甚至「只要有驗證,人人都是食神!」

陳其邁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6條第6款規定「在已就專業服務作出特定承諾的部門,一方應提供適當程序,以驗證另一方專業人員的能力。」此條文代表,只要是特定承諾表所開放的業別,政府都"應"以適當程序採認來台中國人的學位、經歷、執照、證書或所取得資格。未來中國人來台工作,只要通過政府的「驗證」即可,無須擔心學歷認證問題,也不須參加任何證照檢定或考試。

陳其邁強調,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仍限制中國學歷採認及證照報考資格,然此「接軌條款」生效後,將可以一次解決中國人來台的就業資格問題,這條「一驗解千結」的條文可說是服貿協議中,馬政府送給中國勞工最大禮物!

舉例而言,此次協議中開放的餐館、營造、清潔、環境、美容美髮等服務業即涉及廚師證照、裝潢木工證照、清潔業證照、廢棄物清除證照、美容證照……等各項證照,若未具證照,國人亦不能開業。但協議卻允許中國人通過能力驗證即可開業服務。陳其邁批評,一旦中國人「免試入台」、「免證開業」後,專技證照制度即形同瓦解,而台灣勞工的生計與權益也將頓入愁困。

陳其邁也指出,根據服貿協議第6條第5款還規定,無論是否屬於特訂承諾表的開放項目,政府都可以單方規定或雙方同意後,用「認許」方式採認對方服務提供者的實績、經歷、許可、證明或已滿足之資格要求。陳其邁質疑,兩岸服務業水準落差甚大,如何透過「認許」去採認中國的實績經歷?例如,台灣的餐飲、餐盒業有HACCP制度,中國卻是黑心食品流竄。用「認許」採認中國的經驗實績,無異是讓中國良莠不齊的廠商大舉來台,台灣服務業水準及品質將急遽下降,消費者權益也將倍受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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