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9日 星期三

公務員不准是權貴

作者 高瑞玲   
2013-05-29
談年金改革,一定要先知道,國家是誰的。
如果是君王獨裁的國家,退休金是恩給。君王講給多少,就多少,不需要制定制度。
如果是權貴治國,稅金收入應當由權貴盡情享受,平民不該妄想有能夠吃飽飯的退休制度。
少數統治多數的政權中,接近權力核心的公務員,因為是家臣、家僕,理當享有比平民更多的福利與退休金;人民也認命貢獻稅金,讓統治者與官員幸福地生活。
但是,現代民有民治民享的國家中,公務員是公僕,不是官吏,與人民一樣適用勞基法,自己繳稅、繳保險費、繳水電費,沒有特殊待遇,不單獨享用「國民」旅遊補助;年金制度更只能一套,不能兩套,否則就是階級差別待遇。
我不知道台灣這個國家,現在是誰的?人民繳稅又是為了滿足誰的福利?
不但公務員的福利多到數不清,公務員的年金地板高於勞工的年金天花板;公教退撫支出的人均支出,甚至是勞工的三十二倍(根據考試院長的報告,二○○九年的六十二萬名軍公教退休金和公保一年支出為二八九五億元,近一千萬名勞工的退休金支出為一四四七億元。這幾年公務員搶退休,人均支出比例更高,應該超過四十倍)。
威權時代已結束數十年,政府也告訴人民,勞保是現況最好的保險制度,公務員卻故意不採用勞基法。難道是自比為權貴?既然沒有公務員是權貴的法律,當然就不適用信賴保護原則、不能繼續等候落日。應該即刻將公務員納入勞保體制,一致化全民的年金天花板、地板、起領的年紀!
(作者為軟體業從業人員)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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