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2日 星期四

聰明反被聰明誤 ─ 評謝長廷中國行(之2)

作者 陳師孟   
2012-11-22
大家已經知道,謝長廷這次到中國不是為了調酒或祭祖,而是為了與一些中國人員會面,包括國台辦主任王毅、中國社科院台研所的余克禮、與國務院委員戴秉國等,不外都是些統戰人士。接下來的問題是,跨海會面的目的何在?如果只是您好我好、閒話家常,似乎撐不起民進黨天王首度「登陸」的大戲碼,謝顯然是有備而來,他不負眾望地掏出一個稱做「憲法各表」的說帖,自認能解決兩岸僵局。解構「憲法各表」,就是本文的目的。
先談談「憲法各表」的來歷:許多人過去只聽說過謝長廷的「憲法一中」,由於大家對中國共產黨的「一中原則」與中國國民黨的「一中各表」都耳熟能詳,所以「憲法一中」很自然被視為「一中」家族的新成員;誇張的是,這個新成員不但有「一中」的姓氏,還有「憲法」做為命名的法源依據,好像血統純正、不容質疑一樣,這讓很多綠營支持者倒盡胃口。不論當初是錯估形勢或是單純用詞失當,謝長廷漸漸察覺形勢不利,趕緊取下「一中」招牌,改搭時髦的「共識」列車,與馬英九的「九二共識」及蔡英文的「台灣共識」三足鼎立。在蔡英文大選失利後,本來就虛無空洞的「台灣共識」逐漸淡出,謝長廷的「憲法共識」就成了「九二共識」唯一的對手。但謝比蔡聰明,知道「九二共識」是馬英九因應兩岸關係而發明的,而「台灣共識」與「憲法共識」卻都是對台灣內部的訴求,對象不同、層次有別,根本無法做為「九二共識」的替代。所以謝再把「憲法共識」加工,針對兩岸關係打造出一個孿生的「憲法各表」,做為這次訪中的「伴手禮」,也引起一陣議論。
由於「憲法各表」最近才出檯、而且是「外銷轉內銷」,難怪馬英九會認為謝先前的「憲法一中」加上目前的「憲法各表」,等於他的「一中各表」;而呂副總統也說「馬總統說對了,其實大家都知道嘛」。我原本也相同,對這個陌生的「政治文創」只能望文生義,直覺認為不管有沒有「憲法」加持,反正結論不外就是「一中」與「各表」。好在及時讀到謝系政論者老包(詹錫奎)一篇為謝辯解的文章,得知謝在今年四月出版過一本《未來,不一樣的台灣》,對其「憲法共識、憲法各表」提出了「耐心的解釋、完整的論述」,並意有所指的說,任何人要對謝「放炮」、甚至「萬箭穿心」,至少應該先瞭解謝的原意。我深感這是合情合理的要求,趕緊網購了一本,並在短短三天內「精讀」了七、八次。所以如此用功,是因為全書有關「憲法共識」的部份只佔十分之一的篇幅,約六千多字,而其中又只有十分之一在解釋「憲法各表」,寥寥七百字左右,(我這篇文章到這裡的長度是九百多字),所以儘管讀了一遍再一遍,花費的時間其實很有限。然而更讓人欲罷不能的,是因為內容太沒有思考深度了,讓人反倒不安了起來:既然號稱「耐心解釋、完整論述」,應該要有一些令人拍案的精闢道理吧?應該要有幾句發人深省的金玉良言吧?應該要有若干峰迴路轉的弦外之音吧?是我眼拙看漏了吧? 趕緊專心再讀一遍、隔天又誠心重讀一遍;不幸,結果還是一樣。
在忠實引述該書論點之前,我們先看看謝長廷如何回應馬英九與呂副總統略帶消遣的評論。謝急急辯說:「『憲法各表』是兩岸兩部憲法同時存在,而『一中各表』則是兩岸只有一個是合法的」,又說:「憲法有台灣民主改革的記錄,能凸顯中華民國,而『一中各表』最後只剩下一中,這是不一樣的」;也許謝自覺這段澄清可能越描越黑,於是突兀地補上一句:「民進黨與國民黨的兩岸政策有比較接近,對台灣是好的」。奇怪,前言極力強調兩個「各表」的差異性,後語又改口推崇兩者的近似性,難不成是「東方不敗」:你若質疑「憲法各表」與「一中各表」雷同,他說前一個各表是「兩部(憲法)同時存在」、後一個各表是「只有一個(國家)合法」;你會反問,同樣兩方在各表,答案應該都是2乘1等於2,為什麽有時算兩個、有時只算一個?他說,那不然兩黨的各表都算各有兩個表述,你滿意了吧?你若不識相再追問:這一來「憲法各表」與「一中各表」不是相近了嗎?他會反問:兩黨政策接近有什麽不好?「對台灣有利」你有意見嗎?你不愛台灣嗎?(最後一句是我忍不住加油添醋的)。
很可能描述這段插曲,並無助於大家對「憲法各表」的瞭解,所以以下我要大量引述謝長廷本人的「白紙黑字」論述,再據以說明謝的思考盲點。謝在書中很明確地指出:無論「憲法各表」或「憲法共識」都是在宣揚《中華民國憲法》存在的重大意義,不過「共識」是為了達成台灣內部的和諧,而「各表」則是為了促成兩岸之間的相容;換言之,「憲法各表」是「憲法共識」的「國際版」,適用對象是海外,尤其是對中國。為什麽憲法有這麽神奇的作用,內傷、外傷都能葯到病除?謝指出憲法有兩項特質,分別會產生兩種特異功能:第一、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透過藍綠的「憲法共識」,就能解決國內政治紛爭;其次、憲法是「國家主權象徵」,透過兩岸的「憲法各表」,就能解決兩岸政治歧異。
儘管「憲法共識」不是本文重點,唯若避而不論的話,擔心妨礙思緒的連貫,所以先來探討謝在這部份的舖陳。謝認為憲法既然是法治的基本規範,只要大家有尊重憲法的共識,就能在憲法平台上「解決政治紛爭、累積社會互信」,他表示:「台灣現行的憲法平台雖不完備,但已經提供了解決政治紛爭的諸多可行途徑,諸如:國會對行政部門的監督、預算審查與人事同意;司法院的司法系統與大法官會議等;監察院的彈劾、監察權等」。一個民主多元社會有憲法提供的這些途徑,就可以期待「朝野間的緊張關係比較和緩,政府官員的專業性與尊嚴比較容易獲得維持,不致被政黨鬥爭所扭曲、綁架,選舉時政黨不容易去激化內部的衝突與對立,選後社會也能很快回復平靜。… 讓台灣社會在衝突中仍然彼此可以合作,在合作中同時包容衝突」。
這樣說來,由於有一部憲法,朝野會互信、政黨會合作、社會會平靜、官員會敬業、人民會包容。但我們這種多疑的人會問:如果這個圖畫般的和樂社會真是靠一部憲法所建立,近日全球許多民主立憲國家的動盪不安,難道是我們的幻覺?另有一些國家至今未制定明文憲法,卻也國泰民安,難道是他們會做假?再說,一些極權專制國家也都裝模作樣地搞出一套憲法來,但其國內政治與社會所以沒有大亂,恐怕靠的不是那部虛有其表的憲法,而是統治者對國家機器與制式武力的壟斷,難道這也是我們的誤會?我們會覺得,憲法固然有助於成熟民主國家的穩定性,但也不必過度膨脹其關鍵性;對一個幼稚民主國家而言,憲法還可能是統治者自我擴權的工具;而對於像中國一類的共產國家而言,憲法更可能是助紂為虐、剝削人民的幫凶。「徒法不足以自行」,古有明訓,能不信然?
回頭看「憲法共識」在台灣的適用性,益覺荒謬:解嚴之後二十多年來,台灣政治的激烈對抗,這部《中華民國憲法》不但不能發揮「解決紛爭、累積互信」的特效,反而本身一再成為被攻擊、被指控的對象,甚至連創制這部憲法的中國國民黨都七次修憲,企圖降低裡面埋藏的衝突因子。可以說,把這部憲法視為朝野鬥爭的禍源並不為過,要靠擁抱禍源來消解災禍,要靠放火者來滅火,真十足符合「請鬼拿葯單」的台諺。其實謝長廷不是不知道《中華民國憲法》中的「國名」與「領土」、也就是所謂的「國格」,一直到現在仍是藍綠各有堅持的「爭點」,但這似乎不影響他對「憲法共識」的「好心情」,他期待大家「存異求同」,「不斷透過對話討論,互相瞭解,逐漸凝聚未來修改的共識」。今天如果爭議所在是憲法的「上層建築」,譬如三權或五權、總統制或內閣制,這種先「存異求同」、後「修改共識」的期待,或許可以忍受,但當前問題卻是出在憲法的「底層基礎」,也就是攸關國家身份與定位的「國格」,若還想藉「存異求同」、以「修憲」代替「制憲」,這種陳腔濫調就是可笑又可恥了。我們可以斷言,除非民進黨敢放棄「台獨」立場、向中國靠攏,否則謝長廷想用「憲法共識」來治療台灣「政治內傷」,註定要失敗。
讀累了嗎?最後終於要針對「憲法各表」,來檢驗謝長廷這趟中國行的功過。依謝的看法,憲法既是國家主權地位的象徵,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各自擁有一部「足以表彰國家主權的憲法」,則「憲法各表」代表「雙方都可以各自在憲法基礎上表達主權」,「即使對彼此憲法內容仍有不以為然之處,… 雙方應相互尊重彼此是主權國家,互不隸屬」。更令人心動的是,台灣據此「可以公開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不得阻礙我國的國際參與空間,而不是投鼠忌器地期待對方『施恩』」。中國會怎樣反應呢?謝篤定地說:「對這樣的要求,中國一開始必然會拒絕,並且會不斷公開『嚴厲』放話,透過各種管道釋放另做協商的『善意』」(雙引號是原文有的),不只如此,「一旦我們堅持兩岸『憲法各表』,各擁主權,要如何面對中華民國,勢將成為中國當局必須嚴肅思考的問題」。這整段話的意思是:「憲法各表」會導致兩邊攻守易位,原先台灣要祈求對方施恩,現在中國遲早要釋出善意;原先台灣要擔心如何面對中國,現在難題改由中國去煩惱。謝又繼續說:「唯有大家團結一致對外,便可共同面對,逐漸爭取國際、包括中國的認同。無論如何,在二十一世紀現代化的今天,全球不可能有任何一個擁有憲法、民主法治國家會被他國併吞,即使是遭遇軍事威脅,團結一致的主權國家必然可以獲得國際聲援」。原來這麽簡單,早該讓全世界知道中華民國在六十多年前就從中國帶來一部憲法,早就可以獲得國際認同,何必四十年來淪落為國際孤兒,白吃這麽多苦頭?
然而驚訝於謝長廷的「自作聰明」之餘,我們必須銘記,「憲法各表」最大的敗筆,乃在於重蹈了「一中各表」的覆轍,也就是妄想與中國公平競爭國際上的「發言權」。須知任何「各表」,等於彼此同意對方可以自由對外表達其片面主張,他方不得干涉;如此一來,則不論各表的標的是什麽,中國已經穩居絕對優勢了。理由很簡單,「各表」不同於「互表」,不是講給彼此聽、而是各自都以國際上的「第三者」為對象,爭取他們的認同支持。問題是當兩邊同時發表互相抵觸的主張時,國際社區會聽哪一邊呢?答案當然是中國、不會是台灣。目前中國霸佔所有國際組織的舞台、霸佔向國際發聲的麥克風、霸佔聽眾全部的注意力;而台灣在馬英九的統治下,只能在自己國境以內竊竊私語,這是無可否認、也無法改變的不對等。台灣想表述的若是馬英九的「一中是指中華民國」,國際上收聽到的卻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若想表述謝長廷的「中華民國擁有憲法,是主權國家」,國際上收聽到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前言所說:「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份」,所以不是主權國家。我們不必自欺欺人,國際社區只要碰到兩岸之間任何各說各話的「羅生門」,都會毫不猶疑地附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說法,「一中各表」如此、「憲法各表」何嘗不是?謝長廷誤以為這是一種雙邊賽局,你有一本憲法、我也有一本,所以兩岸會互相承認主權,平起平坐。其實一旦與中國做出「憲法各表」的相互承諾,任你台灣喊破喉嚨也沒人理會你的主張,中國根本不需反駁;但當中國對外宣稱台灣同意其憲法的主張時,台灣若信守約定、默不作聲,那就留下把柄、萬劫不復了。
所以謝長廷提出「憲法各表」邀中國唱和,想法不只一廂情願、破綻百出,而且可能作繭自縛、玩火自焚,不能不徹底解構。外人無從得知謝在中國提出「憲法各表」時,對那些統戰官員產生了多少「反統戰」的影響,激發了多少「嚴厲的善意」,促進了多少「嚴肅的思考」,或者是不是如謝系子弟所說的:他們對謝「友善對待、抱持期待」,好像是「小心翼翼在呵護自己對於未來某種希望的種子」。我真心希望中國的統戰官員在陰暗的性格中,還剩下一絲自利利人的情操,在醜陋的算計裡,還保留一份未來自我救贖的期許。可是我的理智告訴我,謝長廷的反應正說明他已經被「統戰」了,他已經放下對笑臉敵人的心防、公開為他們辯護,他已經轉頭嫌惡地看待厲聲提醒他的同志,把他們視為恐共的「自虐狂」;而這只不過是與對方初次的晤面而已。
我們這些綠營的「邊緣人」,能不悲觀嗎?能不感傷嗎?
2012年11月19日於台北
——原載《綠色逗陣》網頁
Source: 臺灣e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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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台灣228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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