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

鍾鼎邦:政府應高調保護人民安全

2012-08-20
法輪功學員鍾鼎邦。 (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鄒景雯/專訪
六月十八日遭中國羈押的鍾鼎邦,終於在八月十一日平安返國。他受訪指出,政府最起碼的職責就是保護人民的人身安全,兩岸不論有任何利益糾葛,台灣人的人身安全是最基本的原則,他呼籲政府必須堅持原則,強烈向中國表達台灣的關切。
登機口旁被擄走 每天五班監視
記者問:首先要請你說明整起事件發生的過程。
鍾鼎邦答:我在大陸有同父異母的親戚,二○○三年之前曾經數次回去探親,之後由於修習法輪功,曾郵寄插播器材,自認有安全上的顧慮,因此未曾再去。今年,因已故父親的元配大媽說很想念我,我想已事隔多年,但沒想到還是發生了這個不幸的事。
我是在六月十五日到達江西贛州,六月十八日中午,我從贛州機場準備飛到深圳,再從香港回台灣。當時通過安檢,行李也已託運,在登機口的旁邊,機場人員突然告訴我行李有問題,於是把我帶到一個房間去,裡面大約有七、八名贛州的國安局人員,只簡單說我做了一些違反國家安全的事,要把我帶走,儘管我正告訴他們這是綁架行為,他們不可以這樣做,仍被他們綁架到國安局的招待所,被監視居住待了五十三天,直到我返台為止。
被國安秘密逮捕的第一天,我絕食抗議,要求必須讓我家人知道我在這裡,同時我要請律師。但他們不理,也沒有提供我任何法律上的協助。第二天,他們把我帶到一家旅館,見我在贛州的姪女,當晚同意讓我打電話回台灣給太太。之後的日子,就是長時間的訊問,所有的訊問過程都沒有律師在場。
在招待所中,他們每天分五班,每班兩個人在視線範圍內監視,睡覺也一樣,洗澡與上廁所不能鎖門。訊問過程,他們沒有侵犯我的身體,但是有一些鋪陳,例如我原本坐的椅子有靠背,他們看我閉嘴不答,於是把我拉起來,椅子拿掉,換成沒靠背的。這個人面貌凶悍身形高大,從外面衝進來,大聲斥責我,威脅說再這樣下去,不需要給我好的待遇。
起初訊問的頻率比較頻繁,每天七、八個鐘頭也是有的,剛開始我不配合,有一次半夜,問話的人就說,外面有另外一組人隨時準備進來,現在這種比較人性的方式如果沒有結果,接下來會怎麼樣,鍾先生你可以想像。
中國鎮壓法輪功 國家單位主導
問:中國透過新華社指你九年來涉及「蒐集機密文件」,並「唆使大陸居民破壞廣電設施」,這些「罪狀」的實情如何?
鍾:台灣的法輪功學員都會利用網路、電話、傳真、簡訊的方式來告訴大陸民眾,法輪功洪傳世界,是正當的信仰,所謂的天安門自焚,是中共羅織嫁禍給法輪功的,目的是煽動民眾仇恨法輪功。有一位因為了解法輪功真相而成為法輪功學員的大陸民眾,我請他提供大陸方面有關污衊法輪功的文字資料給我,這件事被中共指控為「刺探其秘密公文書」。
第二件事,我有郵寄插播器材到中國,這個器材可以發射無線電視信號,也可以安裝在有線電視上,插播到法輪功的影片。第三件事,我有參與利用衛星設備發送訊號到他們的轉播衛星,等於是個蓋台的行為。這些被他們認定為「危害國家安全」。
法輪功在中國受到迫害,被汙名化,我的目的就是向中國人揭露法輪功的真相,讓受冤屈者可以講話,讓在大陸得不到信仰自由的人發聲,動機很單純。經由這次經歷,我更清楚中共以危害國家安全做為鎮壓法輪功的手段之一,不論境外人士與其國內公民,都由國家安全單位主管。
針對我這個案子,大陸當局從頭到尾絕口不提法輪功,他們明顯地不願意讓外界知道是法輪功學員透過衛星插播,在協助中國民眾了解被封鎖的真相。
問:我們知道你簽了認罪悔過書,中國宣稱你供出了其他同謀,事實又如何?
鍾:他們說簽了這個東西,才好向上級爭取讓我可以回去。我有被錄像,有些字眼他們要求修改,拍了好幾次,也親筆寫下若干文字,我想回台灣,因此是在不情願、非自由意志的情況下被迫簽的。
訊問過程,他們主要是希望了解我從二○○三到二○○六年,從台灣寄送插播器材到大陸的詳細經過與衛星插播的事,也希望了解台灣法輪功有哪些重要成員。我只就他們手邊已知的資料打轉,拖延了許久,一直到七月十一日才見到大陸親屬委託辦過法輪功案件的律師來看我,與律師見面時,是在國安監視之下,也不能自由地說什麼話。大約到七月十五日,訊問大致告一段落。
所謂供出其他人,這是中共制式的放人條件,但是我說的許多內容,其實是自己編造的,同時也完全沒有涉及在中國體制下生活的任何法輪功動態。
早在出發前一週 對岸準備抓人
問:你何時知道可以回來了?
鍾:前一天。前一天早上,他們告訴我,下午要把我送到南昌住一晚,第二天早上回台。中間有些過程,當晚他們安排當地的電視台來訪問我,內容就是悔過認罪的內容。第二天在機場,還有一個具結悔過的儀式,由贛州市的局長宣讀。為了回家,我不情願的回答:一定履行承諾。然後才放我上飛機。
回來前一天,我跟招待所人員聊天,他們告訴我,我在那裡關了五十四天,但他們為了我的案件,前後準備了六十天,我問說,等於是我在台灣還未出發,他們就已經準備要抓我了,他笑了一下。
毫無後盾被吃定 台商付錢自保
問:這件案子牽涉到非常重要的人身安全問題,你對政府有何建議?
鍾:我是一個非常幸運的例子,可以平安回來,我之所以幸運,是因為這件事情被大家所關注,由於曝光,他們必須顧慮台灣民眾的觀感。我有認識回不來的台商,他在中國因稅務問題被關了超過八年,花了很多錢,最後用保外就醫的方式在大陸居留,還是無法回來。
中國的法律對人權維護的標準是很低的,因此才會有自由社會不能認同的相關規定,中國以此為藉口,說你違反該國法律,但是首先,台灣政府至少要做的是,強烈表達我們台灣民主人權的標準是什麼,其次,這類案子必須受到政府重視、做制度性的處理,要讓台灣受害者的家屬知道政府持續在關注這個事情;政府也應該主動宣布,所有受害者家屬如果遭遇類似問題,都該向政府登記,讓政府持續列管追蹤。
有親友在中國經商的人都知道,在中國發生任何事情,找台灣政府沒有用,政府沒有給他們任何幫助,他們的生存之道就是找關係、給錢,很多大陸單位知道台灣人的這種行為模式,也會羅織罪名來要錢,例如販毒、槍械、稅務。對岸政府上上下下其實是吃定你台灣人就是息事寧人,政府應該拿出一個立場,表示關注台灣公民在大陸的人身安全,這與黨派無關,這一點政府必須堅持原則。由我的例子可以看出,台灣是有民意後盾的。
守護台灣的人權 政府必須表態
問:這次,輿論對總統與政府的軟弱很不諒解,政府私下給家人的關注是否足夠?
鍾:這是一個模糊的問題,如果從零到一,我想是小於○.五。海基會有表達關切,但實質上到底有沒有對大陸很堅定的表達保護國民的態度?有沒有說明台灣的人權標準?我不知道。
問:以你的親身體驗,到底政府是高調好?還是低調好?
鍾:當然要高調,政府就是要保護人民的安全,民意會支持你,否則民意就會怪你。事實也證明,因為海內外許許多多善心人士的出面聲援,我在裡面才沒有受到酷刑,才能平安回來。
要避免有權力者對無權者的迫害,第一是迫害的事實真相要被大家清楚知道,第二是知道真相的人要有勇氣與良知站出來講話,前者是必要條件。我的案子剛好也可類比法輪功在中國所遭受的迫害,目前有案可查的,至少有三五八六個學員遭到中共迫害致死,被非法關押或受到酷刑的更不用說了。
因為中共打壓法輪功的態度很明確,因此台灣若干媒體不提法輪功,我們政府目前也是這個態度,不碰這一塊。但中共不僅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現在也對付台灣法輪功學員,政府必須重視這個人權問題。此外,我希望政府能夠保護我的家人。
中國信仰不自由 馬總統應關注
問:家人有何安全顧慮?
鍾:在台灣,有中國的特務。美國有這種例子,用打手、黑道份子來騷擾法輪功,台北的景點曾經有過騷擾台灣學員之例,還被起訴了,我希望政府關心。
馬總統過去長期關注六四、二二八受難家屬,曾以市長身分到台灣法輪功修練心得交流會場,提到宗教信仰自由,人權問題,我認為他是個正直的人,因此我期待他能發聲關注中國的信仰自由問題,支持法輪功。至少他必須關注國民的人身安全問題,這是一個國家、一個政府存在的目的。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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