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日 星期三

重複查扣扁家財產 特偵組敗訴

〔記者項程鎮、林俊宏/台北報導〕特偵組查扣前總統陳水扁五億元財產,並對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等人,各查扣三億元等財產,查扣案遭高院撤銷後,轉向最高法院抗告;最高法院認為特偵組早已查扣扁家相關財產,不該重複查扣,駁回抗告,特偵組查扣案敗訴確定。
對此,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昨天表示,等收到最高法院裁定書後,不排除再次提出聲請。
陳宏達表示,扣押扁家人財產,是為保全仍在審理中的二次金改案,這和台北地檢署執行的已定讞龍潭購地等案不同,應一案歸一案。
北檢發言人黃謀信指出,陳水扁和妻子吳淑珍所涉龍潭購地等案已定讞,最高法院日前判決併科罰金共三億元,加上利息後,檢察官須執行三億零八百萬元,檢方目前已執行一千七百三十萬元,仍有兩億九千萬元未執行。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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