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日 星期一

從聯合國三個決議案說起 香港獨立的台灣教訓

作者 沈建德   
2012/04/02, Monday
香港人上街抗議北京掌控特首選舉,認係「豺狼當道」,顯然悔不當初—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四日聯合國決議,香港是「非自治領土」,可自治、獨立,可是港人只想維持被英國殖民的現狀;一九六○年十二月十四日聯合國一五一四號決議案督促英國交出政權給香港居民,但香港人沒興趣。這些顯示港人是沒有當家作主、獨立意願的「順民」,引誘中國併吞的野心。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二日中國長期收買聯合國會員的策略奏效,於二九○八號決議案的同時,表決香港由「英國領土」變成「中國領土」(香港是割讓,不是租約到期)。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十四日英國抗議「聯合國決議不能改變香港的法律地位」,結果只有三國支持。一九八二年九月柴契爾去北京,和鄧小平談判香港被表決後英國可以得到的剩餘價值(相關歷史請見http://taiwannation.com.tw/inside008.htm及同網址009.htm2000.5.13 拙文)。
現在,民進黨抨擊馬政府「一國兩區」放棄台灣主權,卻又公布民調宣揚八十一.二%贊成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但是「台灣前途決議文」卻說台灣依「憲法」稱為中華民國,改變被中華民國殖民的現狀必須公投。實在悲哀!請問民進黨,能舉出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法律文件嗎?
台灣人若不制止民進黨,必然步上香港的後塵。
(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現為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兼自耕農)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