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0日 星期五

特偵一下阿柱嘛

◎ 陸念慈
目前貴為立法院副院長的洪秀柱,日前遭到指控收受華達股票等不法利益,不過洪秀柱反駁說:「我百分之百沒有交給焦仁和任何印章」,並痛批焦仁和:「便宜行事,把股票登記在我的名下」!至於為何沒有向監察院申報,她則強調:「這三十萬股不是我的財產,為什麼要申報?」
洪秀柱說,她從來不認識華達的任何一個股東,不知道公司位置,也從來沒有參加過股東會。她還拿出厚厚一疊通聯紀錄指出,九十九年一月十一日,辦公室助理接到電話通知去參加股東會議;洪秀柱說:「我們還以為是詐騙電話」,向焦仁和查證後,才知道前因後果,於是請焦趕快將股票註銷,先後已經提醒過二、三次了。
不過洪秀柱的這番說詞令人好奇,既然都已經提醒了焦仁和去註銷,就表示洪秀柱知道自己名下有華達股票!股票在自己名下,難道是別人的財產?如果這樣都可以說得過去,那阿扁是不是也可以說,他名下的財產「都不是他的」?難道洪秀柱也認為扁案是個冤案?否則都不是阿扁的財產,試問何來貪污?
其次,洪秀柱的說法更是矛盾百出,既然都已經提醒焦仁和註銷股票「兩、三次了」,為何洪秀柱自己不去註銷?焦仁和手中不過就是洪秀柱的身分證影本與私章而已,親自或派個助理去拿,再去註銷,又是件多難的事?如果這樣的理由也被檢察官或法官採信,那所有的詐騙集團不是爽翻?
更重要的是,洪秀柱是立法院的副院長,已經符合特偵組的偵辦職權,然而目前特偵組仍然悶不吭聲,是不是碰到國民黨又照例裝死裝瞎?大家都在等著看!
(作者從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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