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動用政府預算舉辦「夢想家」音樂劇,一個晚上花了納稅人二億三千萬元,不只藝文界群起撻伐,社會更要求馬政府給個交代,雖然時任文建會主委的盛治仁因此下台,得標夢想家的導演賴聲川也召開記者會,說明「夢想家不是弊案」,但馬政府始終沒公開夢想家開支明細,人民繳的血汗錢,至今仍被花得不明不白。
最誇張的是,筆者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去函文建會要求提供夢想家活動預算的開支明細,文建會卻辯稱夢想家明細等資料是「犯罪偵查中之相關資料」,拒絕公開夢想家相關政府資訊,換言之,文建會以「承認夢想家涉弊」,做為拒絕提供夢想家明細的理由,而這個理由被行政院訴願會採納,依此駁回筆者要求公開夢想家明細的訴願請求。簡單的說,行政院與文建會寧願承認夢想家涉弊,也不願意將夢想家相關資訊攤在陽光下、接受人民檢驗,行政院與文建會不只打了賴聲川「夢想家不是弊案」說法一個大耳光,更凸顯「夢想家」有禁不起全民檢驗的高度犯罪嫌疑。
(作者為律師)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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