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7日 星期三

衛署傾向10ppb容許量 專家批胡搞

2012/03/07, Wednesday
將比照96年的預告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前晚宣布有條件開放瘦肉精萊克多巴胺,衛生署最快三個月內訂出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預計將比照民國九十六年的預告,肌肉、脂肪標準為10ppb。但專家批評,沒有考量到高風險族群以及肝腎代謝差者,「隨便胡搞」。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昨天說,依照立法院決議,衛生署絕對不會在「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前,就逕行以行政命令決定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
食藥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解釋,衛生署曾在九十六年草案中,擬定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牛肌肉的容許量為10ppb,迄今海關邊境和市面抽驗上百件美牛檢出萊克多巴胺,只有一件檢出超過10ppb,其他都在10ppb以下。
至於美牛的標示問題,衛生署也表示,將「強制標示」,未來賣場、餐廳,只要跟牛肉有關,都必須標示產地。食藥局最近將開會討論肉品強制標示的執行細節,例如,標示內容包括哪些?標示位置及大小,讓消費者能夠清楚地辨識肉品來源,做為購買的參考依據。
未考量高風險族群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則說,當初訂出的10ppb並沒有考量高風險族群,萊克多巴胺必須由肝臟代謝,此一標準也沒有考量肝、腎疾病患者。還有,十八個月以下的嬰幼兒代謝能力差,尤其嬰幼兒體重才三、四公斤,透過母乳,只要吃到3-4ppb就很危險。臨床就有人吃完牛排,就出現心臟病。
應訂出最嚴格標準
林杰樑說:「既然政府說會考量國人的健康,就該訂出最嚴格標準,不要只會拍美國人的馬屁。」專家們找資料,開了四、五個小時的會,講了老半天,「政府理都不理」,專家會議沒有結論,就做宣布開放,「政府實在很爛」。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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