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7日 星期五

法官聯盟︰楊卸職是國家之幸

2012/02/17, Friday
〔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卸任前,指責推動改革「保密分案」的改革最高法院行動聯盟是譁眾取寵。法官籲請改革最高法院行動聯盟發言人、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也重砲回擊說,這樣的思維是最高法院少數法官腦海裡「獨裁審判」的最好例證,楊稱保密分案不違反審判公開,是侮辱全體國民智慧,「楊的退休卸職稱得上是國家之幸、人民之福」。
林孟皇先稱讚楊仁壽自九十六年擔任最高法院院長以來,刑事案件的撤銷比例從四十三%降至去年的十八%,不過也表示,楊的談話不符憲政體制及權力分立、權責相符的法理。
楊仁壽昨稱,保密分案沒有違反審判公開,林孟皇回應說,保密分案會發生「隱匿責任」的問題,沒有透明、負責的精神。他認為秘密分案不但該改,而且應該立刻就改。
至於楊仁壽指下級審法官未辦過法律審案件,分辨不出何為公開審判,何為事務分配;林孟皇對此說,如果這種說法成立,沒犯過罪、奉公守法的法官,難道就不能審理刑案了嗎?
林孟皇認為,審判獨立是針對個案,聯盟成員向總統建議分案及人事等司法變革,跟審判獨立無關。我國司法的積弊沈痾,很大原因是因為法律人搞不清楚司法行政和審判獨立的區別,許多司法行政缺失都被窩藏在審判獨立的大旗下,難怪司改不見成效。
此外,林孟皇說,當初發動票選最高法院院長,是認為有關院長資格的法規未修改前,只有法官最了解誰能勝任,才主張由法官票選,做為總統派任參考,與最高法院法官的人事無關。
他說,依法司法院長有最高院法官的提名權,經由司法院人審會審議,最高院院長則有推薦權。但在楊仁壽院長任內,最高院的法官人選居然得經過最高院庭長會議背書,讓司法院長提名權、最高院長推薦權被架空。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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