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何必投票給閹雞?

五月天藝人「怪獸」於行憲紀念日在臉書譙孫文,「這是啥爛憲法?」引發議論;其實,從憲政法理、政治現實來看,「怪獸之譙」大都譙得對!

就是這部爛憲法,總統「一人獨大,有權無責」,成了集權力於一身的「巨靈」;就是這部爛憲法,加上一黨獨大,讓執政黨國會議員大都成了總統的「奴婢」。

不過,爛憲法責任全怪孫文,則是錯怪,孫文只是嘴巴講「五權憲法是兄弟發明的」,並沒有草擬憲法,號稱五權憲法的那部中華民國憲法,原本就爛,卻非出自孫文之手,而是孫文過世後多年才有的;之後多次縫縫補補,面目全非,仍是爛,卻與孫文無涉。

這部爛憲法爛在背離「以野心制野心」的民主憲政原理,即麥迪遜所述,人非天使,所以要政府,管理政府的人非天使,所以要監督制衡。

就是這部爛憲法,現在的總統任命閣揆、政務官、公營事業董、總等幾千人,個個位高權重,卻都不必經國會聽證,權力遠超總統制的美國總統或內閣制國家總理。

權力使人腐化,在總統擁絕對權力下,才會出現夢想家兩晚燒納稅錢兩億多,黨產三中出售案、北銀出售案等等,馬友友們吃飽飽,還有一大堆圖利財團的減稅案、土地開發變更案等等,但司法檢調也成了權力的奴婢,腐化不知有多少!

總統兼黨魁權力陰影罩頂,國民黨一黨獨大的國會,黨籍立委如侍奉他的僕婢,王金平只是僕婢領班,監督政府只是個屁;席次不到三成的在野黨,只能叫叫抗議,還要避免遭抹黑為暴力。這種權力遭閹割的國會,簡直像閹雞。

選民投票選立委時,應先深思,國會多一個奴婢、多一隻閹雞,又有何用?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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