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景雯/特稿
國安會與調查局發生這樣嚴重的監控反對黨醜聞,我們的「不知道」先生,昨天在東窗事發的第二天,居然繼續裝蒜,只避重就輕說他沒有要求與指示,這個態度很清楚,馬英九對下屬發生這種違法濫權,至今毫無作為,就表示他是「不反對」的,換言之就是「默許」,光這點,馬政府就必須下台。
如果馬英九「反對」調查局曝光文件所指稱的情事,至少已經過一夜長考,他起碼該做出幾項處置,對國人明確表態,那就是徹底釐清國安會秘書長胡為真有沒有去參加情治協調會報?秘書處長翁詩燦有沒有到調查局參與國內輿情會報?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不容馬有繼續裝糊塗的空間。
國安會為總統諮詢單位,胡為真是國安局出身,不知今夕何夕,以為他還在山上,居然發出混亂體制的聲明稿,這白紙黑字正是其應該引咎去職的明證。至於秘書處長可以幹什麼,識字就看得懂執掌規定,如果他們做了外界關切事項,就屬違法,馬英九可以不處置嗎?
調查局已經證實他們對在野黨進行監視與估票,馬英九如果縱容他們以維安當遮羞布,不立即下令終止犯行,並且同步展開懲處作為,以為匡正亂行,那麼整個政府體系就形同共犯結構,這時還需要質問馬知不知情嗎?
在正常情況下,監察院早該主動調查,並將相關人等移送公懲會才是,但我們的監院到哪裡去了?有個置若罔聞的馬英九,監委成了小屁屁,也早可想見。這也讓人想起,最近保全證據很迅速的檢察總長,又是怎麼看待此事?有沒有「保全證據」、「展開偵查」之必要?
要緊的是,看到這集團性的顢頇與反動,不惜踐踏人權,台灣社會的公民覺醒又有多少?四十年前,尼克森之所以付出代價,是因為美國人民認知這樣的侵犯與每個人息息相關,絕非事不干己,如果今天保持沉默,明天同樣的事情就會輪到自己頭上,因此集體發出怒吼,終於讓濫權者受到不得翻身的譴責,也成就了美國的民主。那麼,台灣呢?這關係到台灣人配不配擁有真正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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