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8日 星期三

否決廢公審會公投提案 台聯斥公審會未利益迴避

〔記者曾韋禎、林恕暉/台北報導〕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昨晚以九比四的票數,否決台聯所提廢公審會的公投提案。台聯黨主席黃昆輝指出,公審會委員未能依法利益迴避,竟審查與公審會職權有關的公投案,台聯絕不接受公審會的審議結果。

台聯過去曾針對ECFA問題三度提出公投提案,但三度被公審會否決,遂轉而提案廢除公審會,獲九‧四萬份連署,卻同樣無法過關。從去年五月至今,台聯四度發起的公投提案全數被公審會封殺。

對於台聯此次提出的「你是否同意依公民投票法所設置之『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應該繼續存在?」公投提案。公審會昨晚召開審查會,共有十六位委員出席。僅紀俊臣、廖達琪、郭林勇、陳敦源四人贊成,共有李佩珊、趙梅君、陳媛英、隋杜卿、吳永乾、朱新民、胡祖慶、廖元豪、蕭全政等九位反對,蕭高彥棄權,九比四的票數否決台聯提案。

公審會主委趙永茂說,公投法已明確規範公審會之存在,若要廢除公審會,屬於法律複決提案;這是對於現行法律持反對立場,應採正面反對的表述方式。公審會建議,提案主文應改為「你是否反對依公民投票法所設置之『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應該繼續存在?」

趙永茂解釋,若依台聯的提案進行公投,通過的話,公審會仍繼續存在;沒通過的話,本公投案失效,更不會影響到公投法的效力;故不符公投法之規定。

台聯︰否決涉公審會公投違民主原則

台聯批說,公投案本來應可針對有問題的法令進行修正,若依照公審會的做法,任何與公審會有關的公投案都不能通過,民主原則將無法落實,有問題的法令也難以透過公投修正,公審會這種做法已違反民主原理,也違背公民投票的基本精神,台聯不接受這種審議結論。

公審會︰屬機關之任務無迴避之必要

黃昆輝質疑,公審會委員未能依法利益迴避,竟審查與公審會職權有關的公投案,台聯絕不接受公審會的審議結果。趙永茂回應,據大法官釋字第六○一號,迴避制度僅限於個別公職或公務人員,如屬機關之任務則無迴避之必要。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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