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

神秘的一千五百萬

作者 金恒煒   
問馬英九有沒有收受富邦集團的政治獻金,可以先問蔡家到底有沒有捐款給馬英九。這個問題之所以重要,是因為馬英九用賤價把台北銀行標售給富邦,富邦的政治獻金於是就有了對價關係。其次,富邦既然拿了馬英九的好處,當然會站在自己利益一邊,也當然會站在馬英九一邊,替馬說話。討論富邦事件,這是論情衡理的基礎。
根據二次金改的審判筆錄,蔡明忠的供詞是:「政治獻金法已經通過,我印象所及,我們是有捐款給國民黨,並且也取得收據,金額應該是一千五百萬。」在律師再度質詢下,蔡明忠強調是「捐給國民黨」。現在「富邦案」被蔡英文揪出來,蔡明忠翻供了,他說,他在法庭作證時,把二○○四年和二○○八年「錯置了」,而且「立刻」(重要)舉證(捐款收據)並呈報法院。蔡有沒有更正?是疑點一;就是有,法院明顯不採證。
到底蔡家捐款是二○○四年還是二○○八年?蔡明忠在作證時提出〈政治獻金法〉,這又露出尾巴了。〈政治獻金法〉是在○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通過,只適用於○八年大選,○四年大選是無法可依的;所以一千五百萬不可能是○四年捐款,當年也不必出收據。提出〈政治獻金法〉就表示蔡家是在○八年大選給馬英九獻金。
然而問題又來了。蔡明忠引用他父親蔡萬才的證詞,說○八年「馬英九事實上根本拒絕我們捐款。」那麼蔡萬才又是怎麼說的?依媒體引述,「蔡萬才今年六月二日到高院為金改弊案作證時表示,他從不對政黨捐政治獻金,只有對有私交的候選人才會捐款;並說二○○八年總統大選時,曾有意捐款給馬英九,但馬不收…。」要質問的是,蔡萬才說不會捐款給政黨,那麼如何解釋蔡家○四年捐款給國民黨?不是父親說謊,就是兒子說謊,不然就是父子都不老實。為什麼他們不能實話實說?沒有隱情誰信!
○八年蔡家捐一千五百萬給國民黨,而且透過立院院長王金平之手,這是明載於地院判決書。但是王金平接受訪問,只承認○四年拿了一千萬,而非蔡明忠所說的一千五百萬?可見第一,蔡萬才說不捐給政黨是胡說;第二,蔡明忠說○四年捐一千五百萬給國民黨,也是胡說。這一千五百萬到底怎麼來的?
如果真的拒絕蔡家一千五百萬的政治獻金,馬英九不會拿出來誇耀?尤其辯論會中遭蔡英文質疑時,馬英九只要拿出來當反駁,蔡就無話可說了。為什麼在《聯合》、《中國》兩報以蔡明忠「拒收」說當頭版頭題後,馬才出面?不能不使人懷疑其中有政治操作。
神秘的一千五百萬,何去何從?不只蔡家要說明白,馬英九也要講清楚。(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