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環團抗議 廢核燃料棒 爆量貯存

〔記者劉力仁、陳怡靜、林毅璋/綜合報導〕環保署昨天召開核廢料政策環評第二次初審會議,環保團體抗議廢核燃料棒爆量,台電冷卻池達到原始設計容量後,在未經環評審查狀況下,把廢核燃料棒在冷卻池中用更密、間隔更窄的方式爆量貯放,大幅提高意外事故風險,而且逃避監督,應立即停機。
「密集化」處置 未做環評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表示,台電擅自採用過去被環評(民國八十五年核二廠乾式貯存廠環評說明書)評定為「技術未成熟,不可行」的「密集化」處置,擴大貯存廢核燃料棒,卻沒有再做環評。
綠黨中執委王鐘銘表示,所謂「密集化」就是原始設計不能放那麼多廢核燃料棒,卻硬要變更設計,放入那麼多廢核燃料棒,由於廢核燃料棒仍有活性,距離太近將使碰撞風險大幅增加,變成核電廠潛在風險。
以核一廠為例,原設計廢燃料冷卻池可以貯存三○三○束,現在以「密集化」處置方式貯存了五五一四束,已經超量二四八四束,即使乾式貯存槽完工後可貯存一六八○束,屆時還是超量八百零四束。
最終處置無解 恐成未爆彈
一般核電廠的平均壽命為運轉四十年,預估核一廠到民國一○七、一○八年,兩個機組運轉滿四十年時,共會產生廢核燃料棒七五三二束,扣掉冷卻池及乾式貯存槽共貯存四七一○束,還有多達二八二二束廢核燃料棒沒有空間存放。
同樣的算法,預估核二廠的核廢料會達四一五五束、核三廠則會有二三五○束沒有空間存放,未來三座核電廠也都面臨爆量情況。如果屆時找不到合適的地方處理,核廢料將成為無解的未爆彈。
環署的核廢料政策環評會議昨日未達成結論,將擇日再審。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指出,核廢料的處理該選擇遠離海嘯襲擊及地震斷層風險,屬於政策層次;至於該採乾式或濕式貯存,則屬個案環評層次,需由台電嚴謹評估後,提出報告交環評委員審查。
台電公司則表示,進行燃料格架密度化的工程之前,都有安全評估與分析,並經原能會認可,且格架中都有吸收放射性物質「硼」的設計與功能。
台電︰容量擴充合乎規定
原能會核能管制處處長陳宜彬則指出,台電均有依照規定申請擴充核一核二核三的燃料池貯存容量,並更新硬體,原能會也審查確認結構、零件安全等都無問題,才陸續同意放寬,目前貯存量皆合乎規定。
陳宜彬說明,核一廠在民國八十七年時,已擴充到每部機三○八三束、兩機合計達六一六六束;核二廠則於民國九十二年擴充到每部機四三九八束、兩機達八七九六束;核三廠則於民國八十四年擴充至每部機二一六○束、兩機達四三二○束。
依今年八月資料,目前核一廠貯存五五一四束,核二廠貯存七五四四束,核三廠貯存二四○一束,每部機尚餘有數百束貯存容量,並未超量。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批評,現行環評法規未明文規定廢燃料池擴充容量需要環評,原能會就大鑽環評漏洞,不斷核准台電申請容量擴充,縱容造成爆量的危險情況。
潘翰聲表示,核一廠的機組跟日本福島四號機一模一樣,福島的廢核燃料棒沒有台灣核電廠這麼密集,都已經出狀況了,政府應重新檢討核廢料貯存問題。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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