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吳育昇撤告,我第一時間的反應

2011-07-08

吳育昇撤告,我第一時間的反應

於我而言,711將是台灣新聞自由史上一個重要的日子,因為中國國民黨立委(台北縣淡水、八里、三芝、石門、泰山、林口選區)、馬英九總統的親信、2004年立委選舉全國第一高票、第十二屆世界傑出華人獎得主、向來以道德形象自居的吳育昇告我的加重譭謗案,將做出宣判。

為什麼我說「於我而言,將是台灣新聞自由史上一個重要的日子」,因為不管我贏還是輸,這個判決將正式宣告,台灣是不是與其他文明國家一樣,容許「諧諷」(parody)這種文體的寫作。

我這一陣子每天吃香喝辣,同時也勤於洗冷水澡,就是怕萬一被判有罪(而且我是不會以罰鍰代替坐牢的),那就會有一陣子無法吃到好料了,至於冷水澡倒是和這個官司無關,因為實在太熱了。

可是萬萬沒有想到,今天(78)下午一通電話,讓「由司法決定台灣可不可以有諧諷寫作」的這個心願完全落空,因為我的律師說,法庭要我們711不必出庭了,為什麼?不為什麼,吳育昇撤告了,用非法律用語講,就是吳育昇落跑了、膽怯了、不想捍衛他偉大的名譽了。

ㄘ─ㄘ──操場跑三圈。這是我聽到這事的第一個反應,真的只有去跑三圈操場,才能平息我心中的憤怒。

吳育昇跟社交女上薇閣精品旅館之事,我諷刺他「自從他陰莖在外面亂插一通的醜聞曝光之後,等於已經被判了政治死刑」,也揶揄他「更應該請他用他那善於摳婚外情對象私處的手指頭去扣(槍斃死刑犯的)扳機」。

好了,不得了了,他看到上述文字,認為我譭謗他的名譽,於是告我加重譭謗加上賠償兩百萬,檢察官經過幾次調查庭,把我跟畫漫畫的邱顯洵一起起訴。

人生的第一個官司於是獻給了吳育昇。

想不到折騰了這麼多個月,他竟然撤告了,不是名譽受損嗎?不是要捍衛自己形象嗎?怎麼了,都算了?因為發現自己的形象不過是個屁?還是自己的名譽不過狗屎一粒?

ㄘ─ㄘ─操─操場跑七圈(加跑四圈)。突然想到有回吳育昇在立院罵政府官員的一句名言,「我從你臉上看到一個台灣人的無恥」。

這戲到此為止了嗎?當然不會,「吳育昇告我」這個專欄將繼續寫作。我會告吳育昇「誣告」嗎?在與相關人士討論之後,再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答案。
 
 

出處:國寶級白目馮光遠在此http://whiteeyeisher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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