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2日 星期日

〈澄社評論〉良心的限度 國家的責任

◎ 林佳和
從以前就很討厭聽到有人講,說我家我阿嬤家養雞或做肉鬆食品加工什麼的,但我們從來不吃自己養的自己做的,因為都打抗生素或什麼,所以雖然你們渾然不知,品嘗依舊,但本人等則敬謝不敏,為閣下的愚蠢與無知感到無奈,今良心發現特此周知,但其實我家我阿嬤家則是繼續做繼續賺錢云云。

先不說這樣常見的網路流傳真實性如何,筆者每次見聞,第一個念頭都不是這些東西可怕,而是為什麼良心發現總是有限度的:大家仍然繼續做,錢照賺,善事也許做不少,樂捐常常不落人後,毒害別人很遺憾,但不好意思,為了生計只好悶頭照幹。這次震驚全台,搞不好又是另一台灣人最喜歡的名揚世界,台灣Number 1的塑化劑風暴,說穿了,只是如此戲碼的重複上演而已,雖然可能是有史以來的最盛大演出。在此,我看到的是台灣社會潛藏已久的深沉悲哀:為了賺錢,圖謀生計,身為經濟動物,一個文明與法治社會所不該容許跨越的紅線,早被踐踏與超越,直到有人不經意地揭發,整個社會好似突然驚醒,一起譁然,卻忘了這不是什麼創新首映,無非舊戲拖棚,頂多人聲鼎沸罷了。


略‥‥‥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詳細內容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10/today-o12.htm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