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3日 星期六

郭冠英稱替共產黨監督台灣選舉 今被告發外患罪、國安法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9-11-23
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提出告發的楊智淵(左二)、代表綠黨提出告發的張竹芩(左一)等人,昨向北檢告發郭冠英涉嫌外患罪及國家安全法。(記者錢利忠攝)
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提出告發的楊智淵(左二)、代表綠黨提出告發的張竹芩(左一)等人,昨向北檢告發郭冠英涉嫌外患罪及國家安全法。(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
郭冠英因誇張言論再次引發爭議,綠黨及一邊一國行動黨,今天不約而同地赴台北地檢署,告發郭涉外患罪及國家安全法。
綠黨指出,針對郭冠英公開表示「我是代表中國共產黨,來這邊監督台灣省的選舉」,清楚表明自己為共產黨工作;綠黨認為,此舉涉公然違反國安法,因此由律師李菁琪等人代表,赴北檢告發。
綠黨強調,國安法規定,為中國發展共諜組織者,刑度最重可判7年以上徒刑,得併科5000萬至1億元罰金。退休軍公教人員若被判定為共諜,剝奪其全部終身月退俸,已領者從違法之日起追繳之。郭冠英自稱為中共工作,顯已違反國安法為中共發展組織等相關規定。
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提告的楊智淵認為,郭冠英自稱代表中共監督台灣,明顯為中共工作,卻領中華民國的退休俸,顯然是叛國行為,涉及外患罪;呼籲台灣人民不要讓紅統利用台灣民主機制滲透台灣,票絕對不能投給賣台傾中政黨。
郭冠英昨到中選會,口出狂言稱:「我是代表中國共產黨,來這邊監督台灣省的選舉。」(資料照)
郭冠英昨到中選會,口出狂言稱:「我是代表中國共產黨,來這邊監督台灣省的選舉。」(資料照)
Source: 自由時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5022&Itemid=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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