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2日 星期六

根本不是突然的突然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戴江山(牧師)   
2018-05-12
民視電視公司為了持守當初創台的宗旨;打破中國國民黨掌控的電視媒體壟斷,讓所有的台灣人有『知』的權利。為此將其所屬的民視新聞台以收取極為低廉的授權金,提供給系統業者來服務廣大的收視戶(所收取的授權費每戶2元,不及同樣是新聞節目三立新聞台的十分之一)。圖/截取自民視新聞畫面
民視電視公司為了持守當初創台的宗旨;打破中國國民黨掌控的電視媒體壟斷,讓所有的台灣人有『知』的權利。為此將其所屬的民視新聞台以收取極為低廉的授權金,提供給系統業者來服務廣大的收視戶(所收取的授權費每戶2元,不及同樣是新聞節目三立新聞台的十分之一)。圖/截取自民視新聞畫面
桃竹苗加上台中有超過75萬戶每月按時繳費的有線電視收視戶,從2018年5月4日零時起在毫無預告的情況下,突然無法收看第53頻道的《民視新聞台》,此頻道下架事件,不僅令權益直接受損的收視戶錯愕與憤怒不平。同時更引起全國關心台灣之民主與國家安全的民眾普遍的關注。幾天過去了,儘管民間諸多議論紛紛,但這超過75萬收視戶契約所屬的TBC(台灣寬頻)系統平台,仍然未見恢復53台《民視新聞台》節目的播放。更令人不解的是主管監督傳播通訊的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至今未能採取積極有效的作為,(對TBC僅裁罰區區的330萬元,有效嗎?)來維護眾多收視戶的權益,難道這是中央政府對所管理的對象,該有的不作為嗎?
台灣的有線電視市場由開始的各地區、各家單打獨鬥,到後來整合為目前的三大系統平台,為時也不過20多年的歷史,期間發生頻道轉換,甚或是下架的情況在各地都曾有過。但發生原因和處理的程序都該有其依循的,例如:合約到期節目提供業者(電視台)要求提高授權費用,但系統業者不願意接受,因而協商不成,中止合約,系統業者在預先告知收視戶(通常是在合約到期日近一個月前,開始以跑馬字幕持續告知收視戶);另一種情況是系統業者,單方面考量合約對方所提供的節目,收視反應並不理想,在利益的考量下,他也可以與節目提供業者告知合約到期日下架,但也必須在下架斷訊前向其收視戶預先告知。
然而此次《民視新聞台》被系統業者TBC片面下架停播乙事,完全違反上述之正常運作,可以說是台灣有線電視史上的第一惡例!民視電視公司為了持守當初創台的宗旨:打破中國國民黨掌控的電視媒體壟斷,讓所有的台灣人有「知」的權利。為此將其所屬的民視新聞台以收取極為低廉的授權金,提供給系統業者來服務廣大的收視戶(所收取的授權費每戶2元,不及同樣是新聞節目三立新聞台的十分之一)。再者,這近兩年來《民視新聞台》所提供的節目,在台灣三大系統平台的收視戶中都有極高的評價,也是收視戶經常喜愛收看的頻道,這不僅是筆者常在民間走動之所見,就是各家收視率調查報告,所顯示的也是如此。由此可見TBC片面在違反常理、毫無預告罔顧收視戶權益將《民視新聞台》惡意下架,絕不是基於商業上的利益考量,更不會是突然的舉動!
TBC(台灣寬頻)的全權大老闆郭台銘,的確是一位很成功的企業家,其所創辦的《鴻海集團》事業版圖已擴及台灣以外不少國家,他若是憑藉自身的努力,殷實經營事業的所有成就,外人是無從予以評論的。然而郭先生有今天的局面,應該與台灣工業轉型的時機,提供給他絕佳環境的因素有關吧?筆者無意對郭先生提出任何道德勸說,因為個人自己的價值觀與其心中所籌算的,只有自己最清楚,幾十年來無論發生在筆者家族裡的,或是在台灣各地教會牧會所接觸到的,親眼看見也聽聞到多少人興起和敗落,而其之所以能夠興起都不是偶然的,當然敗落也絕非是所謂的「倒楣」,而是有其本身的某種關鍵因素,興起是如此,敗落更是如此!
郭台銘在事業極有成就之際,又從國外繞了一圈回台灣,跨足於通訊與傳播業,當然在民主自由市場經濟的台灣,任何人只要循正常的管道,且合乎國家法律程序而取得的,旁人也是無以置啄的。然而郭先生在取得TBC經營權的過程中,已經有諸多令人疑慮的,因此在審查時就有NCC的委員提出不同的意見書,後來是在對其增列數條約束條件始於以核准。因此無論是郭先生爭取經營TBC的諸多令人疑慮、以及主管機關NCC在審查與核准過程所令人質疑的,在在使得許多關注台灣通訊傳播言論自由的人頗為擔憂。
郭先生在取得TBC經營權的2年後就對《民視新聞台》片面採取斷訊的惡劣行徑,至今已將近一週時間,不管權益受損的收視戶如何反應和抗議,更不理NCC所採取既被動又不痛不癢的極輕微裁罰(330萬,郭台銘有2400億資產,夠罰1400年)TBC依舊未見復播民視新聞台頻道,反而一再用不實的謊言,把其斷訊的錯都歸咎於民視電視公司,試圖將所有收視戶的埋怨與抗議誤導去針對民視公司。好在大部分的收視戶眼睛是雪亮的!清楚知道問題之所在,同時民視公司也都即時的提出證據一一澄清TBC所有不實的說法,若是還有無法完全了解真相的朋友,建議你到民視公司的網站查看,應該都能明白所有真相。
對於TBC的經營者郭先生為何會有如此作為,坊間已經有諸多質疑與評論,筆者不想再浪費時間去作何評論,況且每一個人都要為他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更何況TBC單方面惡意的江民視新聞台頻道斷訊,所傷害的不僅是民視和75萬收視戶的權利,更是一項欲斷絕台灣人民『知』的權利、扼殺言論自由………。這等事何其重大!所以筆者認為無需在對其說任何話。聖經上有一段話是這樣說的:「不要自欺, 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記載於新約聖經加拉太書六章7節)。
至於TBC片面將民視新聞台惡意斷訊的事件,已經造成75萬收視戶的權益嚴重受損,筆者認為直接受害的,應積極持續向TBC台灣寬頻公司,以及各地區的有線電視公司,要求他們迅速恢復民視新聞台頻道上架,否則就毅然決然的解約退費的行動,千萬不要接受有某地方的消保官所言:「按比率減價」這絕對是不合理的!因為現在打開電視大概都有上百個頻道節目,雖然有這麼多的頻道節目,但普遍收視戶的收視習慣頂多是20~30個頻道(筆者家裡常收視頻道不超過10個),他們若是以100個頻道少1個頻道的比率來減價,請問這符合公平正義嗎?況且民視新聞台是許多人每天最主要收看的節目,所以接受減價就是中了他們的計謀─把台灣的眼睛(民視)給遮蔽起來!
收視戶維護權益,只有TBC系統業者立即恢復民視新聞頻道上架播放,要不然就是解約全額退費。請所有權益受損的收視戶務必積極團結起來,如此才有力量真正維護自身的權益。
除了目前已經權益受損的75萬收視戶該積極爭取之外,所有關心台灣及自己權益的人也該挺身而出,與他們共同來作一件事;向我們所選出來的民意代表,特別是執政民進黨的立法委員反應,要求他們都該正視此惡意斷訊的事件,積及督促NCC對嚴重違法的TBC採取最具體有效的作為。筆者認同昨天晚上《民報》創辦人陳永興醫師在民視《政經看民視》節目的強烈建議:「NCC應該立刻撤銷TBC的系統經營許可…….」。
一個堂堂主管國家通訊傳播的公正獨立機關NCC,竟可以如此不明就裡?難道有何不為人知的情事嗎?實在令人質疑與痛心!所以為了每一個自己的權益,也為了台灣的言論自由,維護台灣不被中國併吞,請大家積極要求NCC要有擔當,立即撤銷TBC(台灣寬頻)的系統經營執照!要不然這種應該是政治考慮的無理事情,以後突然隨時都可能再發生,因為這是政治事件,而非單純的商業行為,TBC要玩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蔡政府絕對不可輕忽。
Source: 民報/專文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0772&Itemid=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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