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9日 星期五

退職3年才能赴中 馮明珠急改成3個月

2016-09-09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國立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馮明珠,卸任三個多月就迅速轉任北京故宮博物院顧問,依據公文資料顯示,過去故宮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政務人員都必須離職滿三年,赴中才無須經審查許可,但馮明珠卻在今年五月四日發函予內政部,要求將她與當時的政務副院長周筑昆的三年規定降為一年,更趕在五二○政黨輪替前,於五月十三日再度將一年規定降為三個月,民進黨立委齊聲痛批馮明珠濫用職權、視法律為無物。
  • 國立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馮明珠,在今年五月四日發函內政部,要求將離職須滿三年,赴中才不需申請的規定改為一年,更趕在五二○政黨輪替前,火速又於五月十三日發函將年限從一年降為三個月(讀者提供),引發爭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馮明珠,在今年五月四日發函內政部,要求將離職須滿三年,赴中才不需申請的規定改為一年,更趕在五二○政黨輪替前,火速又於五月十三日發函將年限從一年降為三個月(讀者提供),引發爭議。

「卸任前鋪路」立委轟視法律為無物

馮明珠昨回應說,年限由三年改為三個月,是因為故宮事務並未涉及機密,並且都經移民署與人事總處核定,並非她所主導,況且年限僅有三個月的政府單位,並非只有故宮。

馮稱未主導 經移民署與人事總處核定

在台灣故宮服務卅八年的馮明珠,接任院長之後,任內發生多起爭議,其中北京故宮於官方刊物盜用我國故宮文物照片,侵害我國智財權,馮明珠不僅不採取法律行動,甚至計畫與北京故宮私下和解,被立委踢爆後,馮明珠才採取法律行動;去年底故宮南院開幕,馮明珠邀請中國政協委員、影星成龍擔任開幕嘉賓,也執意於南院中庭廣場擺放由成龍捐贈、具濃厚統戰意味的十二獸首仿製品,並且堅稱是當代精美工藝。
任內和中國「交流」頻繁的馮明珠,不忘為卸任後鋪路。根據故宮內部公文顯示,故宮人事室今年四月十五日簽出公文,將馮與政務副院長周筑昆卸任須滿三年、赴中才不需申請的規定降為「退職後一年」,馮明珠於四月十九日批「如擬」,並於五月四日發函予內政部移民署;馮明珠又在五月十三日再度發文移民署,要求改為「由退職後一年縮短為三個月」,該份公文以「超強效率」迅速於一天內簽發。
馮明珠在政黨輪替前大動作更改規定,在院內引起非議,不少人認為,已是看守內閣的馮明珠,迅速簽發有關自身利益公文,違反行政倫理,更質疑馮明珠長期服務故宮,對故宮維安、國寶存放等瞭若指掌,輕鬆獲得北京故宮顧問一職,箇中耐人尋味。
馮明珠對此強調,北京故宮顧問只是榮譽職,並非有給職,並認為,自己與英國牛津大學Dame Jessica Rawson、德國L.Ledderose兩位國際知名學者同任顧問,「是為台灣學界爭光」。
不過,立委對馮明珠於離職前更改規定之舉齊聲痛批,民進黨立委何欣純指責馮「濫用職權、視法規於無物、置國家利益不顧!」「這樣的前朝官員離譜至極。」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指出,馮明珠修改規章就是為了私人新職務,不僅違反官箴,也可看到馮明珠將故宮做為私人派閥,馮明珠對北京故宮顧問一職應「知所進退」。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也說,馮明珠退休前為己鋪路、密切與中國交流謀私利作法,對比在位時不顧台灣利益,讓人心寒,應該徹查馮明珠任內是否有其他傷害台灣的利益交換。
輔大哲學系助理教授周偉航認為,馮明珠發公文更改期限,「的確有惡意成分」,馮明珠應該主動出面說明操作流程,「否則代表在一年前就已經有相關規劃。」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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