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3日 星期一

馬申請赴港 府依法駁回

2016-06-13

四大理由 不同意馬申請案

〔記者蘇芳禾、王寓中/台北報導〕卸任不到一個月,前總統馬英九就申請赴香港演講,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昨召開記者會宣布,基於國安及保密等四大理由,對馬的出境申請案,府方已核定「不予同意」。對此結果,馬英九辦公室發表聲明表達強烈遺憾,指駁回理由非出自專業考量,而有其他動機和原因,不僅不尊重卸任元首,恐也斲傷台灣自由民主之國際形象。
  • 馬英九訪港案 府駁回4大理由
    馬英九訪港案 府駁回4大理由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昨晚回覆媒體詢問時則說:「我們注意到了有關報導,對於假設性問題,我不作回應。」
馬英九是在今年一月獲亞洲出版協會邀請,出席六月十五日「二○一六年度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並發表演說。但馬在本月一日才向政府提出申請,一度因是否太晚申請引起爭議,不過,府方認為重點還是國安及保密,據了解,馬總統任內涉及和經手極機密資料實在太多,因此權責部門會商時,幾乎一面倒不贊成馬赴香港,九日、十日撰寫報告後,蔡英文總統於十二日完成核定。

馬辦遺憾 指駁回另有動機

黃重諺表示,為求慎重,總統指示由總統府秘書長林碧炤與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共同召集組成專案評估小組,並函請國安會、國安局、外交部、國防部、法務部、陸委會等六機關提供相關意見。專案小組在參考這些機關的意見,以及馬辦補充之書面資料,並經六月七日、八日兩次會議後,建議總統對馬的申請案「不予同意」。

馬剛卸任 涉密程度仍極高

府方提出的四大理由包括:第一、馬前總統經管或接觸之國家機密非常多,且因馬卸任不到一個月,相關機密仍具高度保密之必要。機密等級涵蓋極機密、機密與密,涉密程度極高。
第二、馬任內所經管或接觸之國家機密檔案及資料,尚待更多時間清查確認。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規定,對涉密之退、離職人員之出境,原服務機關必須審酌其涉密、守密程度等相關事由後據以准駁。然而新政府上任不久,國家機密檔案與資料相關清查還沒完成。

國安考量 訪港風險難管控

第三、專案小組評估依我國現今所處國際情勢,並考量國家安全及利益,香港對我國家安全維護來說,屬於高度敏感地區,卸任總統於出境管制期間訪港的風險難以管控。
第四、卸任總統涉密程度極高,出訪期間是否能獲充足的人身保護、安全戒備,與國家機密保護密不可分。國安局與香港政府有關單位間的相關合作,並無前例可循,且時間十分緊迫,政府難以與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充分協商,馬的人身安全、禮遇等相關事項無法有明確保障,更應審慎斟酌。
總統府強調,將在本案處理完畢後,責成人事處參酌本案處理程序與經驗及法務部相關法律見解,檢討修正總統府既有做法,以完備相關規範,建立常態性制度據以執行。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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