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4日 星期四

聯手違法打擊犯罪?林昶佐:勿當中國侵犯人權共犯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   
2016-04-14
聯手違法打擊犯罪?林昶佐:勿當中國侵犯人權共犯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13日表示,中國強行擄人連肯亞都裁定違法,法務部竟稱這符合國際慣例,痛批法務部扯後腿,為中國護航。(資料照,中央社)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今(13)日邀集相關部會專案報告肯亞事件,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質詢時表示,中國強行擄人,明顯是違反程序、侵害人權的境外綁架,連肯亞法院都裁定違法,但法務部竟稱這符合國際慣例,備詢時還試圖含糊帶過,痛批法務部扯後腿,為中國護航。
林昶佐表示,中國不透過肯亞司法單位,強行向肯亞警察要人、擄人,連肯亞法院都裁定肯亞警方拘留台灣人再交給中國違法,發出禁制令,但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戴東麗竟稱中國的做法符合國際慣例,而次長答質時也試圖含糊帶過,外交部同仁這麼努力要把人帶回台灣,法務部竟然扯後腿,棄程序正義和人權於不顧,難道是要為中國護航?
林昶佐指出,政府一直強調「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簡稱兩岸共打協議)簽訂六年以來「在第三地合作打擊犯罪」、「協同行動」破獲無數案件,不能因此個案抹煞政績,然而,中國長年來執行的「境外緝捕」工作,均嚴重違反程序、侵犯人權,有高達98%都是類似這次肯亞的方式,不分涉案證據、涉嫌程度,以侵犯人權的方式強行擄人。
林昶佐說,中國的行為在國際間受到許多批判,他質疑,政府和中國聯手「在第三地合作打擊犯罪」、「協同行動」的案例,有多少是建立在中國這種粗暴行為?法務部、陸委會與警政署則撇清,我方政府人員絕對沒有參與違法、侵犯人權的工作,但並沒有明確的否認,這些被政府視為政績的案例,可能有許多是坐視中國侵犯人權的粗暴手段,再把台灣人交付給我方。
林昶佐批評,這種事情政府若還拿來當政績,等於默許中國這種被國際批判的行為嗎,台灣是民主法治社會,絕對不能把打擊犯罪,建立在支持中國大量侵犯人權的作為上,這是民主法治的恥辱!
2011菲律賓引渡事件後,陸委會曾表示將中國研商,檢討修正協議內容,做為未來通案處理的模式,林昶佐質問,五年來,這個協議做過什麼修正?陸委會直言,五年來沒有與中國進行任何修正,他怒批,既然近來政府各部門都提到,2011年以來就已有「雙方人員各自帶回」的共識,為什麼五年來都沒有進度?
林昶佐要求法務部及陸委會徹底檢討現行協議缺失,準備新政府交接後與中國再次重啟兩岸司法互助談判,訂立有民意基礎的兩岸協議,將人權保障、當事人選律師協助權、家屬官員完整的探視權以及「人員各自帶回」等納入協議,並建立無例外的人身安全通報機制,確保台籍嫌犯獲得公平的審判。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5048&Itemid=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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