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 星期四

北市公務員 即起不得赴中進修

2016-03-03
〔記者郭安家、鍾麗華、林曉雲/綜合報導〕為避免公務員淪為中國學校機構情資蒐集對象,北市府修正「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辦理公務員申請赴大陸地區作業規範」,即日起現職公務員一律不得至中國進修、選修或做學術專題研究,將影響北市府及所屬機關約一萬三千名員工。

人事總處早已明定 郝未修正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官員表示,內政部移民署早在二○一四年十月底修正「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明定公務員及軍方人員不得以入學進修、選修學分、專題研究等名義申請赴中,人事總處也發函轉知各機關。
北市府表示,地方政府收到相關辦法函文必須跟進修改相關法規,但在前市長郝龍斌卸任前並未進行修改,柯文哲市長上任鼓勵公務員出國進修,人事處也特別針對此進行作業規範修正。

教師未兼行政職務 不受規範

北市府人事處表示,市府每年選送約十多位公務員出國進修,若加上局處核定的留職停薪進修人員,則約廿多人,雖鮮少聽聞有人要去中國進修,但在學校寒暑假期間,可能有教師會至中國進修,必須做一規範。但教師若沒有兼任學校行政職務,就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規範的公務員,將不在此規範之內。

避免淪為中國情資蒐集對象

一位參與當年中央修法的人事行政總處前官員指出,二○一四年前後,還未有全國性規範,有一些公務員、老師至中國上課,國安單位曾開會討論,中國對台灣的動作越來越深,也可透過師生關係,要求台生以台灣各單位的現狀、社會議題寫論文、繳交報告,例如假設有人在經濟部上班,寫了台灣工業發展策略,無形就成情資蒐集工具,慢慢衍生許多問題。
教育部表示,目前採認中國大學以上學歷共一二九校、專科的學歷一九一校,但公務員能否赴中國進修仍應受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範。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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