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立委提案 總統卸任3年內赴中須報備

2016-03-28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羅致政等五人共同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增訂卸任未滿三年的總統、副總統,須於一個月前向現任總統報備,才能前往中國,避免國家機密外洩,確保國家安全。

確保國安 避免機密外洩

羅致政表示,現行條文規定,涉及國家機密且退離職未滿三年的政務官,應向內政部申請許可,才能進入中國;總統、副總統握有更多國安機密,卻沒有法律規範,造成國家安全管理的漏洞,故提案修法,使規範更加完備。

現行法律 僅規範政務官

草案明定,卸任未滿三年之正副元首,須於出訪一個月前向現任總統報備,才能進入中國地區,不得於現任元首及人民不知情的情況下逕行前往。
共同提案的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總統主掌國防、外交與兩岸,所知訊息涉及國家機密;卸任總統若要訪問中國,應報備現任總統,告知訪問行程,並確保行程內容不會洩漏機密。
陳亭妃強調,報備制度除了保障國家安全,也能促進新、舊總統之間的信任與尊重。
共同提案的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說,台灣與中國的關係非常敏感,基於國家安全考量,卸任總統以任何身分前往中國,必須謹守對國家與人民誠信,事先向現任總統報備。

藍委︰根本衝著馬而來

不過,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批評,民進黨立委提出的修法草案,顯然衝著馬總統而來,修法不該針對個人,而應思考合理性與必要性。王也說,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強調朝野合作,今卻提出針對性條款,破壞朝野合作的氣氛,徒增困擾。
王育敏指出,即便是國家卸任元首,若能持續在兩岸互動上貢獻心力,全民樂觀其成;限制卸任元首出訪,「大可不必」。她也強調,民進黨政府上任後,兩岸關係不會像馬政府如此密切,民進黨應思考多元管道,保持與中國交流的暢通與協調,眼光要放遠一點,「不要只為馬個人」。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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