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9日 星期二

蔡總統 蔡公投

作者 陳宣仁   
2016-01-19
蔡英文此次帶領民進黨取得國會過半席次,未來推動各項改革、法案理應較八年前順利許多。除了已被列為優先法案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及《總統職務交接條例》外,另一應優先修改的法案即是《公民投票法》。
此法為已故立委蔡同榮傾畢生之力草擬推動,努力不懈、堅持原則之風骨為其贏得了「蔡公投」的美名。公民投票原為後國大時代人民行使直接民權之法源,然而自公告施行以來,最為人詬病的即是通過門檻過高,以及公投審議委員會之設置,素有「鳥籠公投」之稱。若以本次大選為例,蔡英文雖獲得五十六%之過半選票,然假以公投法所設投票人數之限制,即產生少數可以技術性拒投抵制多數之怪象。因為蔡英文其實只獲得全國投票權人總數三十七%之選票,居於少數的反對者只要全體拒絕投票即可杯葛此次大選。以六十六.五%投票率進行計算之,實質同意人數竟需達到反對人數之「三倍」以上才有可能通過,如此詭譎之設計顯然扼殺了公投法解決重大爭端的重要功能。此外,公投審議委員會屢次以審查之名否決公投提案,顯然違背直接民主之精神。蔡英文若能藉由國會多數修改此一弊端,不僅可在歷史留下另一「蔡公投」之美名、告慰民主前輩蔡同榮在天之靈,更是人民作主時代還權於民的第一步。
(作者為替代役男,台灣大學會計系畢業)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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