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國會輪替 才有黨產正義

作者 謝文欽   
2015-12-24
選前國民黨突然公開標售處理不動產,引發社會譁然,歷年來國民黨包括總統多次表示要「處理黨產」或是主張「黨產歸零」,然而自二○○二年九月至今,國民黨頻頻以其國會的優勢阻礙攸關政黨財務規範的《政黨法》及轉型正義的《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等法案的通過,嚴重戕害台灣的民主發展。
各先進國家多有《政黨法》的規範,諸如一九六七年制定並通過的聯邦德國《政黨法》(Gesetz über die politischen Parteien)是世界上第一部專門制定政黨制度的單項法典,奧地利、俄羅斯、法國、德國、韓國等,都有明確針對政黨、人民和國家之間的權力關係進行約束與限制的《政黨法》法律,然而台灣政黨林立多達二八六個,政黨法卻付之闕如。
國會在國民黨多數下,七十年來國會從沒有政黨輪替過,自二○○二年九月的第五屆國會至今,國民黨在程序委員會挾其多數優勢或阻礙或是阻撓不當黨產的轉型正義相關法案付委上百次,以致遲遲無法完成相關立法,因此唯有期待二○一六年大選讓國會得以實現政黨輪替,可以像柏林圍牆被推倒後的幾週內,民眾察覺東德共產黨人士暗中進行脫產,德國國會因此立法設立「東德政黨與群眾組織財產獨立調查委員會」,順利讓陽光照進烏雲,解決德國不當黨產問題。
國民黨號稱「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卻也因此造成政黨間不公平的競爭,傷害台灣的整體發展。唯有國會輪替,通過《政黨法》與《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台灣的民主政治才能真正體現。
(作者為法學雙碩士,曾任研究助理)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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