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吳艷珍 | |
2015-12-12 | |
十一日〈中生納保現形記〉一文,明確指出中生納保的問題不是人權問題,而是國民社會福利制度的問題。本人想進一步指出,若放在執行面,會出現何種情形,讓全民看清楚並做判斷。 照國民黨方案是中生住滿六個月後就可比照國人享有健保,並只要繳納六個月保費後、每個月僅需繳納四成的保費,剩餘六成需由政府(台灣全民)補助。但現今實施的健保方案卻是:若國人長年旅居國外,即使並未使用健保(也不知享有健保),若返台後想加入健保,就得先繳五年健保欠費加滯納金後再繳納每個月保費,保費也許四成,一如中生;但也可能須繳納達九成的保費,端看國民的職業身分。 簡單的說,若國民黨堅持實施的法案與現行健保同時實施的話,就會出現中生保費是先繳六個月保費就取得健保資格,但台灣出生後旅居海外返國的僑民即便從未持有健保卡卻必須先繳五年保費加滯納金才取得健保資格。至於保費也許都是四成保費,但國人也許要繳納高達九成。請問這是哪門子法案,獨厚中國學生、欺凌台灣人民?健保收費的公平正義何在?健保署是不是因為可以「依法強徵」台人健保費好用來補助中生,所以才說中生納保不增負擔? 請問賴士葆這樣的健保制度才是符合人權普世價值嗎?再問馬英九中生是「高級外國人」?還是過去養的「高級外省人」不夠多,現在還須拍海外「高級外省人」的馬屁?還是照郭冠英的邏輯說台灣人活該,該多繳費養中生? 我不反對中生納保,但前提是全面檢討現行健保制度再說吧!如果健保署說中生納保不是負擔,那麼旅外台灣人返台納保更不該是負擔,徵收保費就公平合理一些吧!別設「台人納保要溯及五年保費、中生只要半年」的法規,不通過法案就叫不人道,真若通過,簡直是吃台灣人夠夠之道! (作者為嘉義縣民)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2015年12月12日 星期六
中生健寶 台僑活該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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