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劉名泰 | |
2015-12-21 | |
上週六,許多人「再度」走上台北街頭,「再度」要求下修投票年齡到十八歲,這些畫面一如過去十年一樣。 自從二○○五年第七次修憲,用最低的民意修出最高的門檻,卻未解決高懸近七十年的十八歲公民權問題後,十年來公民社會未曾停止推動,但從未政黨輪替過的立法院卻遲不放行。今年中,原本有機會重啟的修憲,讓落實世代正義的十八歲公民權看見一線曙光,然而在國民黨堅持綑綁修憲之後最終破局,才有了本月十九日的遊行「再度上演」。 為什麼要下修投票與參選年齡到十八歲呢?憲法做為國家最高法律,明載對人民基本權益的保障以及應盡的義務。滿十八歲除了原本就該遵守法律之外,也要開始繳稅、服兵役,卻未能在滿十八歲時享有基本參與政治的權利,沒有投票權也不能參選;這間接地讓學費、學貸、就業,這些關乎「世代正義」重要課題始終無法成為國會的重要政治議程,更讓台灣遠遠落後世界上其他的民主國家。 台灣的青年何其痛苦,人生的精華飽受既得利益世代的壓迫,而「選票」與「參選資格」則是青年翻轉時局的機會。太陽花學運之後,台灣青年已經開始覺醒,我們關心起政治、時事,並準備動手解決問題;我們知道國家機器已經腐爛,台灣淪為沒有夢想的所在,我們必須扭轉正在崩解的世局。 <>改變社會,可以透過衝撞,也可以透過選舉,但選舉必須是公平的才有意義。在落實十八歲公民權之前,相信青年仍會前仆後繼的走上街頭,但新國會無可迴避這個課題,尤其當這次大選有多位廿三歲青年參選刷新歷史紀錄,能否讓台灣在歷史的關鍵時刻做出偉大選擇,將決定未來一個世代的面貌。 (作者為「青年佔領政治」行政部副主任)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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