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8日 星期六

台美特殊兩國論

作者 陳彥亨   
2015-11-28
因日前IS(伊斯蘭國)將台灣與美、英等六十國並列,視為與其對抗的一份子,而美國更宣稱台灣為亞洲反恐聯盟的夥伴,故引起國人內心頗不悅,就連首都市長、外交部發言人等都說,不該將台灣列入反恐名單中。為此有投書者表示,柯市長不該這麼沒國際觀;也另有投書者稱,美國若重視台灣,應儘早協助台灣加入聯合國,成為正常的國家,好讓台灣更為國際社會善盡責任。關於此,從按讚的人數來看(當然非絕對),喜愛後文的超過前文的。筆者亦有此傾向,然初念淺,轉念深,還是較認同前文。
或許有不少人會納悶,連筆者初閱前文時,心中也存有疑惑。那就是既然美國的法律都將台灣視為一個政治實體、一個獨立性的國家,為何不乾脆早點讓台灣加入聯合國?說來說去,還是因為中國的緣故。試想台灣若在此時此刻加入聯合國,固然喜於國家正常化,但少了美國法律,如《美國法典》、《台灣關係法》等的保護,是否更易受到中國的侵佔?即不費一兵一卒的軟式侵佔,而憑藉的就是以甘言蜜語、利益誘惑等收買意志不堅的政府官員、社會名流、巨商等,再逐漸將台灣的各縣市納為其地方政府,統統聽命於北京的中央政府。
對此,但願是筆者多慮,可是最近中國不也是大剌剌,欲將六都看作其統轄的地方嗎?回想來自迦納的安南在擔任聯合國秘書長時,曾因中國的提議,想在聯合國大會上,表決台灣是否應歸屬中國。幸好美國適時阻止,也讓安南明白此事非比尋常,不得亂表。數年後,來自南韓的現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亦不明就裡,以中國台灣省行文各機關,也適時為美國所糾正。
文末就用CIA(美國中央情報局)的解密檔案,亦以影片呈現的美國對一中政策的解釋作結。即台灣不屬於過去的ROC(中華民國),也不屬於現在的PRC(中華人民共和國),但也非美國的一部分。精確而言,台灣的法理地位是美國獨特的法律架構內的託管地。正因為這一層關係,野心勃勃的中國欲掠奪台灣,可非桌上拿柑橘那般易如反掌。
(作者為退休譯者,著有《債與償:台灣二二八傷痕小說》)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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