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帝穎
去年九合一選舉,當時競選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因為曾向父母借錢買房,柯父遭國稅局追查當初借錢給柯文哲買房的借據,甚至被邀請到新竹國稅局說明,國稅局當時對外解釋,如果不查稅是「怠惰」。秉持同一執法標準,國稅局也應向王如玄查稅,國稅局執法不容差別待遇、選擇性辦案。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軍宅爭議,立委段宜康早已質疑有逃漏稅問題。更明確的是,王如玄昨日坦承,在九十三年與母親共同合資,以母親名義購買一棟健華新城的眷村改建住宅;九十八年三月八日為妹妹代購在新北市板橋健華新城社區一戶眷村改建宅。
換句話說,至少有兩戶軍宅為王如玄協助購買,但不在王名下,由於不動產採「登記主義」,兩戶軍宅的所有人分別登記為王如玄的母親與妹妹,其中王如玄支出購屋費用如為贈與,義務人是否繳納贈與稅?如為借貸,是否像柯文哲一樣,有支付利息?國稅局若非選擇性查稅,應依據「行政自我拘束原則」,秉持去年選前對柯文哲的查稅標準,立即查明王如玄購買軍宅的稅務問題。(作者為律師)
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終於坦承先後買了五戶軍宅,獲利七百四十萬元,令人感慨!
回想她被爆和丈夫黃東焄以低價租金入住官舍案時,還回稱不是外界傳的月繳六百元就可以住宿舍,而是每個月都要付行政管理費約一千元、管理人員的薪水一個月需付一千四百元、水電費大約一千六百元左右,加一加大約有四千元。這種辯解,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請問:有哪些基層人員住公家宿舍不必自付水電管理費的?一位小教師親戚抽籤住進偏鄉單人老舊小宿舍,除水電費自付外,還另加一學期一萬元的維修管理費,已感幸運,難不成王大律師的水電及管理費還要人民的納稅錢幫妳付才算低價嗎?另外,高檢署人士指出,王和丈夫雖有多棟房子,但黃未申請公教人員貸款,符合入住職務宿舍規定。既然擁有多棟房子又「未申請公教人員貸款」,表示口袋鈔票滿滿,還爭住公家官舍,說為「工作方便」是好聽話,實為貪圖宿舍便宜的小利不是嗎?
王號稱「人權律師」,而且有錢多房,何不把公家官舍讓給丈夫的真正需要的同仁呢?而今要選副總統了,還在強調當初住進時花了六、七十萬元整修,好似有著沒佔到便宜的委屈。既是如此,讓給別人,相信別人樂意加倍奉還整修費呢!
(作者為退休教師,台東縣民)
去年九合一選舉,當時競選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因為曾向父母借錢買房,柯父遭國稅局追查當初借錢給柯文哲買房的借據,甚至被邀請到新竹國稅局說明,國稅局當時對外解釋,如果不查稅是「怠惰」。秉持同一執法標準,國稅局也應向王如玄查稅,國稅局執法不容差別待遇、選擇性辦案。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軍宅爭議,立委段宜康早已質疑有逃漏稅問題。更明確的是,王如玄昨日坦承,在九十三年與母親共同合資,以母親名義購買一棟健華新城的眷村改建住宅;九十八年三月八日為妹妹代購在新北市板橋健華新城社區一戶眷村改建宅。
換句話說,至少有兩戶軍宅為王如玄協助購買,但不在王名下,由於不動產採「登記主義」,兩戶軍宅的所有人分別登記為王如玄的母親與妹妹,其中王如玄支出購屋費用如為贈與,義務人是否繳納贈與稅?如為借貸,是否像柯文哲一樣,有支付利息?國稅局若非選擇性查稅,應依據「行政自我拘束原則」,秉持去年選前對柯文哲的查稅標準,立即查明王如玄購買軍宅的稅務問題。(作者為律師)
得了便宜還賣乖
◎ 李毅清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終於坦承先後買了五戶軍宅,獲利七百四十萬元,令人感慨!
回想她被爆和丈夫黃東焄以低價租金入住官舍案時,還回稱不是外界傳的月繳六百元就可以住宿舍,而是每個月都要付行政管理費約一千元、管理人員的薪水一個月需付一千四百元、水電費大約一千六百元左右,加一加大約有四千元。這種辯解,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請問:有哪些基層人員住公家宿舍不必自付水電管理費的?一位小教師親戚抽籤住進偏鄉單人老舊小宿舍,除水電費自付外,還另加一學期一萬元的維修管理費,已感幸運,難不成王大律師的水電及管理費還要人民的納稅錢幫妳付才算低價嗎?另外,高檢署人士指出,王和丈夫雖有多棟房子,但黃未申請公教人員貸款,符合入住職務宿舍規定。既然擁有多棟房子又「未申請公教人員貸款」,表示口袋鈔票滿滿,還爭住公家官舍,說為「工作方便」是好聽話,實為貪圖宿舍便宜的小利不是嗎?
王號稱「人權律師」,而且有錢多房,何不把公家官舍讓給丈夫的真正需要的同仁呢?而今要選副總統了,還在強調當初住進時花了六、七十萬元整修,好似有著沒佔到便宜的委屈。既是如此,讓給別人,相信別人樂意加倍奉還整修費呢!
(作者為退休教師,台東縣民)
引用自由時報 :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3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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