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轉型正義週訊 No.304(2014/11/21)---文化部:白色恐怖判決書將開放

文化部於十一月十七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針對民間疾呼應該儘快開放的補償基金會移轉資料,將經過整飭後陸續開放,第一步會是已完成數位逐字登打之判決書,本會亦有二位理監事參與了龍部長主持的咨詢會議。⋯⋯
如同本會先前投書指出,這批承接自補償基金會的資料,是外界認識白色恐怖的重要基礎,我們感謝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鄭麗君等委員,透過預算審查機會,積極要求文化部應儘快回應民間訴求,也樂見文化部在此壓力下的回應。
龍部長規劃將儘快開放的判決書,基本上爭議程度不高,因為檔案管理局已經幾可申請全文閱覽與複製,唯補償基金會完成數位登打之判決書(word檔)較檔案局現行提供之圖檔,更能便利研究搜尋使用。
但對於其他類型的檔案與資料,如政治案件數位資料庫與補償申請審查資料等,則能讓我們認識官方補償實務與標準,政治受難者或家屬如何詮釋涉案等,重要性不在話下,但這也會涉及對個資的認定與處理。本會未來將持續監督其餘資料的開放使用。也請關心轉型正義與歷史研究的朋友繼續關注包括文化部與本會推動支政治檔案專法修法工作。
延伸閱讀:
文化部新聞稿:爭取萬件卷宗促進人權進步 龍應台:細緻整飭,大膽開放
http://www.moc.gov.tw/artnews.do…
本會投書:台灣威權歷史之牆何時塌(葉虹靈,黃長玲)
http://www.appledaily.com.tw/…/…/headline/20141108/36195092/
*澎湖七一三事件的轉型正義
近日因台北市長參選人趙衍慶先生的故事於媒體廣泛流傳,澎湖七一三事件也得到高度關注,許多網友震撼於這段課本沒有教的台灣史。今年六月,在該案中遭到槍決的張敏之校長夫人王培五女士過世,我們曾經整理了相關連結,向王女士與其他眾多艱苦走過那個年代的受難者家屬致意,並提供有興趣的朋友深入探究。
如同許多坊間故事已經提及,本案發生後,家屬積極奔走營救未果,張敏之校長等七名師生速審速結地遭到槍決。其中張世能、明同樂、王光耀等人僅有十九歲,是白色恐怖時期被處死刑者中最年輕者。但積極營救的大老們並不服氣,在1951年六月由江蘇省籍國代談明華向蔣介石呈交報告書,認為此冤案影響青年情緒與政府威信,報告書指出張敏之與遭槍決的其他煙台各校學生在中國流亡遷徙的路線、時間點,與被控告的附匪情狀多所矛盾。蔣介石遂批示由參軍處向已經升任陸軍副總司令的李振清相詢說明。
案發時任澎防部司令的李振清在報告中直言,幹部與學生衝突肇因於前者未瞭解後者心態,處事又不適切。但將張敏之、鄒鑑校長誣為匪諜「似乎冤枉」,其對於「處理學生問題語多牢騷、態度強硬則為事實」,然「處之死刑實屬過份」。李振清直指39師政治部秘書陳福生以刑求逼供是「貪功好利」,而非出於愛國之舉,建議槍斃以慰人心,而39師師長韓鳳儀則是受陳蒙蔽,亦應負責,建議撤銷韓因本案所獲勳章,並撫卹張鄒家屬。
蔣介石因此再批示本案交參謀總長周至柔飭令原審機關保安司令部核議,保安司令部則以前次刑訊獲得之筆錄與自白罪證確鑿不肯復審,可是面對持續施壓的山東籍大老,總統府參軍長桂永清只好簽呈給總統兩個方案:將陳福生送軍法嚴究,其餘免為復審;或是全案送交復審。蔣介石在兩案中選了前者。
結果是,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僅以「傷害罪」(學生劉廷功等人遭毆)起訴,判處無罪,完全迴避陳福生炮制假案以貪功領賞一事。陳氏矢口否認用刑,而一同辦案的軍官也基於互相保護而口徑一致地否認有人用刑,這樣的結果與「送軍法嚴辦」的差距太大,參謀總長周至柔雖令再發回復審,但合議庭再度做出同樣無罪判決。戒 嚴時期的司法正義至此關上大門,無人遭到究責。
此外,稍早時山東省主席秦德純、參議長裴鳴宇也曾聯名提請國民大會討論,但行政院長陳誠以恐影響美援為由取消提案。行政院則在1954年派國防部次長等拜訪張、鄒校長遺族,並致贈五千元慰問金。
這個槍決七人,獄中病死二人,全案株連共109人的大案,就在「政府遷台初定,如公然平反可能造成政府困擾」的「大局為重」定調下沈冤多年。嚴刑逼供炮製假案的韓鳳儀、趙傳斌等、主審案情的軍法官舒紹鴻等、主其事的陳誠、彭孟緝與李振清,連被蔣介石指明要嚴究的陳福生等加害者,均全身而退。儘管家屬曾得到 一筆撫恤金,行政院公文也載明「張敏之死刑冤抑一案」,但家屬們在戒嚴時期卻從未得到任何平反文件,社會的歧視與特務的騷擾、監控如影隨形。要到案發五十多年後的補償條例通過後,部份案件當事人才獲得官方的正式補償與名譽回覆證書。
2007年民進黨中央常務執行委員會通過「紀念七一三澎湖事件決議文」,建請政府在事件六十週年紀念之前籌建紀念碑、並將相關事實載入史書以為後世警惕,張敏之校長家屬也致函行政院呼籲建碑,內政部在同年底發包工程並於2008年完工。碑文曾因事件親歷者之一的黃端禮先生陳情提出異議而略有更動,有興趣進一步探究的朋友,可以在坊間找到黃先生出版的專書。
整體而言,相對其他白色恐怖案件,本案在戒嚴時期即歷經司法究責的過程,實屬特殊,可惜在官官相護與最高統帥蔣介石定調的情況下未有結果。民主化後,本案部份受難者雖已得到補償,且有官方建立的公園與紀念碑,進入官方歷史,但無人為本案負起責任與其他白色恐怖案件一樣,是轉型正義的一大缺憾。
延伸閱讀:一般讀者可從以下幾篇回憶錄或口述史中瞭解當事人經歷,第六個連結則從專業研究者角度提供本案的脈絡與歷史條件,推薦閱讀。圖為陳福生無罪擬判的公文。
1.十字架上的校長-張敏之夫人回憶錄(書訊)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069085
2.王鼎鈞:匪諜 是怎樣做成的(全文)
http://news.ltn.com.tw/news/supplement/paper/66445
3.劉廷功回憶錄:歷史的烙痕(全文)
http://blog.roodo.com/glanada
4.許文堂訪問:澎湖煙台聯中冤獄案口述歷史(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口述歷史叢書,2012)(書訊,上文部份內容整理自該書作者撰寫之導論)
http://www.mh.sinica.edu.tw/PGPublication_Detail.aspx…&...
5.台灣外省人生命記憶敘事數位資料庫:馬公槍響(含當事人受訪影音)
http://ndweb.iis.sinica.edu.tw/…/s…/seal/makung_keyword.jsp…
6.澎湖山東流亡師生案(林傳凱主筆,PDF檔,收錄於以上資料庫中)
http://ndweb.iis.sinica.edu.tw/TWM/Public/pdf/Shandong.pdf
*更多轉型正義相關資訊,請上本會網站www.taiwantr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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