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自由廣場〉中國遊客性侵沒事 便溺何妨

2014-10-21
◎ 黃帝穎
鼎泰豐驚傳中國遊客在餐桌邊以保特瓶為孩童接尿,且尿液灑到桌上食物。依據我國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規範,對於公共場合隨地大小便的行為人,可以處一千二百元到六千元的行政罰鍰,但執法人員卻未以公權力維護環境。
事實上,馬政府從檢察官到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只要遇到中國遊客,執法界線立刻退讓,例如:二○一○年中國政協福建省官員倪子川,在新竹連偷兩次BB霜(市值二百元),檢察官以犯案情節輕微,立即釋放,並職權給予「不起訴處分」;但台中老婦人路邊摘菊花(市值二元),被警察上銬逮捕,依竊盜罪偵訊七小時。
更誇張的是,二○一三年中國文化部高官劉忠奎訪台,對飯店二十歲女實習生起色心,涉嫌性侵害案,警方到場竟以性騷案件做處理,備案書只寫了短短三行,檢察官不只沒有積極偵辦,更放任中國高官離台,無須接受法律制裁。
馬政府的執法人員連對中國遊客的性侵、竊盜都不敢法辦了,又怎麼敢取締隨地便溺的中國人?這種執法的不公不義,正嚴重傷害台灣的民主法治與政府威信。(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觀光不是撒錢討好

◎ 邰愛芯
觀光局最近公告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大陸地區旅客包船來台獎助要點」,從只補助台灣旅行社修正為補助「中國旅行社、公司、團體或機構」,最高可補助一萬美元,還為中國業者開了不必來台遞件的方便之門。
根據觀光局另一項統計,觀光客來台從二○一一年六○八萬人次到二○一三年增加為八○一萬人次,但每人每天的消費卻從二五七.八二美元降為二二四.○七美元。難道觀光局補助陸客是為刺激消費?怎麼讓人感覺是在撒錢討好?
觀光帶來城市的收益,但是討好和用低價旅費吸引,絕非長久之計。台灣最引以為傲的就是人好、風景好、美食好,一旦不實標價、不衛生的環境、不安全的油和餐飲畫上等號,讓人倒盡胃口,還能期望吸引觀光客嗎?還要談振興觀光嗎?政府不要忘了務實的重要。業者也要深思:有良心才能走遠路,所謂「人在做、天在看」,善惡終有報,頂新不就是例子嗎?

(作者任職慈善基金會,新北市民)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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