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

我終於知道台灣的司法沒救了!!!

昨天打開電視看阿娟的54新觀點,看到標題寫著「魏應充的律師是誰?羅豐胤與余明賢"有夠力"」,余明賢這三個字宛如烙印機一樣烙印在我的腦海裡,看到名字時我心想不會吧!他不是當法官嗎?怎麼會是律師呢?該不會是同名同姓吧?後來聽了新新聞的副編東豪說,魏應充請的這兩位律師都是大有來頭,羅豐胤是台中法官退下來,另一位余明賢是台北法⋯⋯官退下來的,東豪還爆料余明賢當法官時,跟法官女朋友去SOGO吃東西,服務生不小心把熱茶潑到他女朋友身上,余明賢當場要對方捐一萬元和解。這位前法官如何的仗勢欺人,從這件小事中就可看的出來。東豪還指出為什麼家大業大的魏應充要聘請這兩位當律師,因為兩位都當過法官,其中奧妙不言可喻,大家自己去想。
為什麼我要提到余明賢,因為他就是我打民事訴訟一審時的法官,就是他說就算有70%學生問卷調查說我是好老師時,還是有人說我不好啊,以此類推所以我是壞老師!當我拿出證據跟余明賢說沒有「王昭君」的DVD,是學生亂說,請他看一下被誤植的影片公視出版的「古典魔力客」時,他頭也不抬看也不看,斬釘截鐵的說--就是有王昭君啦!當時我氣得半死,牛脾氣來了,篤信「不信公理喚不回」的傻勁,一路從一審二審打到最高,結果一路敗訴。這幾年來我不相信監察委員錢林慧君曾跟我說的一句話「中華民國的法院,根本不可信,你浪費錢打官司幹什麼?」但是看到電視的標題,起底余明賢時,我終於明白余明賢為什麼要在這兩年間退下來當律師,因為雖然當法官政治正確又會體察上意,但是收入有限,當律師拿到這種大案子,又有當過法官的背景,保證口袋日進斗金啊,畢竟當過法官又下來當律師其中的通關密碼,想必這位余大律師再清楚不過了。
以前小時候常聽人家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經過2、30年,這句話依然有效,還要再加上一句,「司法遇到權傾一時的紅頂商人也可以有特殊待遇」可以在被搜索時開記者會,可以由檢察官親自送傳票,可以不上銬。可以飛機在中國和台灣之間飛來飛去,還有很多很多的特權說不完啦!我真的是白目,打什麼官司啊!浪費那麼多錢,早知道那些錢拿來吃喝玩樂,也不至於把自己氣得半死,每天憂國憂民擔心道德淪喪,司法不公,台灣沉淪,看到昨天的余明賢大律師,我終於知道台灣的司法沒救了!!!

 轉自facebook:
蕭曉玲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