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0日 星期三

批盛治仁人渣 馮光遠十月入監

2014-09-10
新聞圖片
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資料照,記者吳亮儀攝)
  • 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 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不滿文建會主辦百年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兩晚燒掉二億三千多萬元,透過臉書批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人渣公務員」,被判拘役二十天定讞,台北地檢署擬定十月初發監。馮光遠昨受訪表示,對照烈士鄭南榕為追求百分百的言論自由而自焚,拘役二十天不算什麼,為捍衛民主及言論自由,絕對會入監服刑。

    馮光遠說,「人渣」是形容詞,用來形容公務員身分,人民有批評各種等級公務員的權利,例如,有廉潔的公務員、好大喜功的公務員,也有等級最不堪的人渣公務員。
    馮光遠認為,夢想家兩晚燒掉二億三千多萬元,盛治仁卻藉各種理由,不公布帳戶,監察院也不進行糾正,在此情況下才形容盛治仁為人渣公務員,法官應審酌前後文,不能只把「人渣公務員」五字獨立解釋。
    馮光遠指出,對於盛治仁自願將「人渣」套用在自己身上,法官也同意盛治仁的立場,那盛治仁就是人渣,「你把自己等同於人渣,我尊重你,沒有意見。」
    高等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馮拘役二十天定讞,可易科罰金二萬元,但馮選擇入監,台北地檢署已在中秋節前夕寄出傳票,擬定十月初發監執行。馮光遠已經以無黨籍身分登記參選台北市長,若入監服刑,勢必暫時無法從事競選活動。

    出處: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1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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