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根藤(作者為台生報發行人)
據七日新聞報導,「台灣政府」蔡明法「主席」等廿多位幹部佔領「省政府」開始辦公,宣稱「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美國是勝利國,目前仍佔領台灣;擁有台灣主權」等語,包含事實與非事實部分,在此應該說明清楚。
先說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成立於一九五○年三月,當時,只是中國一個朝代的中華民國已被改朝換代,所以所謂「中華民國」只是一個出走的流亡政府而已。第二點說「美國目前仍佔領台灣」,應該說聯軍委託蔣介石元帥佔領台灣,但蔣於一九七五年去世後,委託關係結束,所以「佔領權」應該回歸聯軍代表的美軍,所以法理上說「美國目前仍軍事佔領台灣」是對的,美軍必要時不必經馬英九的批准即可自由進出和協防台灣就是一個證明。
至於說「美國擁有台灣主權」就不對了。因為軍事佔領不能改變主權,且依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主權的條約書真本是寄存(deposit)美國, 所以美國是「保管」台灣主權,而非「保有」或「擁有」台灣主權。美國政府立場是「台灣地位未定」,明確表示「台灣主權不屬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美國」,而「台灣關係法」規定美國法律「視台灣人民為國家」,即表示美國已將台灣主權歸還台灣人民,希望台灣人民依法選舉「台灣總統」(而非中華民國總統),以推行國家正常化。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94786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