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

主人的派頭@寫給台灣的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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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南榕所展現的,
完全是作為一個國家主人應有的氣度。
用英國人的說法,
他「是以主人的姿態,對打家劫舍的強盜進行鬥爭,捍衛自由;
而不是以奴隸的姿態,向主人爭取自由。」
本文:


二十年前,鄭南榕,Nylon,自囚、自焚、自我實現作為一個新國家主人應該有的自由人權。

從1984年開始,Nylon發行「民主時代」、「先鋒時代」、「開拓時代」、「發揚時代」等等周刊,鼓吹民主、人權、新國家。雖然一直被停刊、被查禁,但是Nylon堅定發行,《時代》系列雜誌一期出過一期。

1984年3月12日到1989年11月11日,《時代》系列雜誌被迫換過18個名稱。那段期間,中國來的統治集團的行政院長有孫運璿、俞國華、李煥;新聞局長有宋楚瑜、張京育、邵玉銘。這些人,看起來都不像「青面獠牙」,但對自由人權的侵害,其實都有不同層面和程度的參與。

面對那種邪惡,Nylon真堅強。在還沒人膽敢時,他公開喊出:「我是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他且勇敢刊出許世楷先生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1989年4月7日上午9點多,鄭南榕引火自焚。為著捍衛不可侵犯的尊嚴和自由,他甘願將自己活活燒死。

火燒會痛;火燃之前的自囚,我們現在想起來,恐怕更痛。

為拒絕中國國民黨政府,從1989年1月27日開始,Nylon將自己關在雜誌社,前後71天,包括過舊曆年。從第一天開始,隨時準備離開親人、離開同事和一起戰鬥的兄弟,但是,不知什麼時候會離開。這樣,時時、刻刻、日日、夜夜;這樣,過著每一天、過了足足71天。

關於自由、人權和台灣獨立的理念,Nylon未必是先知先覺。但是,關於行動,關於改變現狀,Nylon確實有很多人欠缺的勇敢。他要捍衛的言論自由,我們都贊成;關於新國家的建造,很多人也有相同的主張。不過,有理想是一件事,是不是會為理想去奮鬥,是另一件事。有人說:「只有勇敢的人、勇敢的民族,才會為理想去奮鬥,甚至不惜獻出生命。」從反自由、反人權、反台灣的「中國概念集團」來看,鄭南榕絕對是百分之百的trouble maker。

不只這樣,鄭南榕所表現的,正是自視為國家的主人的氣度、主體的意識。借一句「英國的智慧」所講的,在台灣歷史上捍衛自由的鬥爭中,鄭南榕先生「是以主人的姿態,對打家劫舍的強盜進行鬥爭,捍衛自由;而不是以奴隸的姿態,向主人爭取自由。」

看清這些,對Nylon的死,我們的感受就不是悲情矣。Nylon拒絕悲情。Nylon所做的,就是計劃、行動、戰鬥。他是獨立精神、捍衛自由的典範。他所展現的,完全是做一個國家的主人應該有的派頭。

Nylon雖然離開,但是Nylon點著的火光,清楚照亮自由、人權的精神,照亮台灣新國家的魂魄,也照亮國家主人應該有的姿態、氣度、和派頭。

 邱晃泉(鄭南榕基金會董事長)‧本文刊於〈鄭南榕逝世二十週年紀念特刊〉
感謝邱萬興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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