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

個人絕不輸,寧可輸國家?

2014-07-31
監察院人事同意權行使,在立法院所謂「嚴審」下,已經完成,二十九位提名人,十一位中箭落馬,餘十八位所組成的新一屆監察院,也將自八月一日起展開運作。若干人以國會議場內的博弈,成功挑戰馬總統的領導權威,感到振奮與快慰,但是這種從權力邏輯出發的思維,像是暫時服用止痛藥,僅僅具有短期的情緒發洩作用,監察院形同盲腸發炎的事實依舊存在,才是政治家真正該關切的事項。
監察院存廢的討論,是台灣整體憲政體制乖謬的一環,五權憲法移植到台灣強加適用,原本就水土不服。而後,歷經多次的「一時需要」,總共七次修憲。如今回過頭一一檢視,扣除總統人民直選、國會全面改選,若干奠定民主化基礎的憲改案之外,諸多因人設事、權宜之計,業經驗證已是弊端叢生,國家嚐盡苦果。所謂「摸著石頭過河」,非但並未安抵彼岸,反而越走水勢越發湍急。
以監察院的演變而言,就是思慮不周、欠缺配套下的錯誤決策共業。按照憲法本文,監察委員本是由「各省、市、地方議會與華僑團體選舉之」間接產生,不僅負責糾彈,同時必須就總統提名的司法院與考試院人事行使同意權,然一九九二年第二次修憲時,朝野當時認為糾彈百官者應當超然於政黨、地方、派系之上,於是由國民大會通過增修條文,將監察院正副院長與監委改為由總統提名,經國民大會通過任命,同時也把司法與考試兩院的人事審核權移給國民大會。到了二○○○年,第六次修憲時,由於國民大會即將廢除,監察院連同司法院、考試院的人事同意權,再一起改由立法院來行使。
前述過程,現在看來,更加清晰透徹。取消監委的間接選舉,改由總統提名,是典型的菁英主義思維,信任國家元首可以其高度做出更佳的人才篩選,於是將提名權力加諸於總統,並以為同意權在國會手上,可起制衡作用。但是,偏偏二○○五年第七次修憲,通過將立委人數減半為一一三人,立委選制並改為「並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此一重大的立委選制變革,造成票票不等值的公平性爭議,埋下了國民黨萬年一黨獨大禍根。一旦總統與國會多數黨屬同一政黨,總統又不知節制權力,今天,國人所見國家名器淪為私人酬庸、濫權圍事的黨同伐異工具,就應運而生了。
過去六年,監察院應有糾彈百官的機制,不但形同虛設,背離五權分立的設計初衷,而且還成為捍衛當權、追殺失權的錦衣衛,監察院長自己都坦承總統提名家奴監委、樁腳監委,是在「迫害忠良」,於是主張「監院關門、國家大吉」。這次的同意權行使,國民黨內部倒戈,刷下了十一名「準」監委,以安撫社會不滿,反對黨主席也已公開呼籲總統不要再補提名,但是總統府昨天硬是公布:馬英九決定在新會期要再提監委名單。這種不知反省,執意對抗,唯我獨尊的行徑,意寓:個人絕不輸,寧可輸國家,真是把制度之病、人性之惡,推導到了極致,誠為當代台灣的大不幸。
民主政治基於假設人會墮落的角度,一再強調制度的重要,以約制權力失控、虎兕出柙,因為,權力猶如春藥,絕對的擁有,絕對的腐化,唯有失去權力,才易恢復良知良能。今天,大家都看到憲政體制出了大問題,也看到為權力抓狂的失心瘋,政治家既不可得,就必須進行制度改造,倘若受限現實困境又不可得,那麼只好先一步一步收回他的執政權再說。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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