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報編輯部 2014-05-27 09:38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中)26日與黨籍立委柯建銘(左)、蔡其昌(右)前往探視前總統陳水扁。他表示,台中榮總評估建議陳水扁居家療養,呼籲應尊重專業建議。但晚間隨即遭到矯正署「打槍」拒絕(中央社)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26)日赴監獄探視前總統陳水扁後感嘆說,建議讓扁居家療養。法務部矯正署晚間便迅速以「於法有違且不可行」拒絕蘇貞昌的提議;還非常「畫蛇添足」地呼籲外界勿給予陳水扁過多「壓力性建議」。
蘇貞昌是趁著端午節前夕到台中監獄探視陳水扁,會面結束後他表示,相關政府單位應尊重台中榮總醫療團隊專業建議,讓阿扁居家治療的專業評估建議,讓陳水扁能早日返家居家醫療。
事實上,台北地方法院早在去(2013)年底就接受高雄長庚榮譽副院長、台灣神經醫學界權威陳順勝醫師對陳水扁病情的鑑定,以「有生命或健康上難以預測之風險」為由裁定暫時停止相關案件審判。
換句話說,如果連出庭審判坐在那邊都有難以預測風險的話,何況乎把人關在監獄裡?
至於,讓陳水扁居家治療是否真如矯政署所言「於法有違」?事實上,這只是涉及各自對法律解釋的問題,別說現在面對的是一個擔任過八年的卸任總統吧,就算「監獄行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也都有關規定,應該依法給予受刑人應有的法律權利。
根據去年台北榮總精神科主任周元華提交立法院的書面報告,針對陳水扁病情的診斷建議是:目前精神治療並不建議憂鬱症患者長期住院治療(機構化)進而造成功能性退化。
此外,台北地方法院委託陳順勝醫師所做的醫學鑑定則說:…被告有語言障礙、失智、口吃、尿失禁、重度憂鬱、妄想症狀,自殺意念,且認知功能、記憶能力均缺損,表達能力下降等情形,從而應不堪三小時以內之舟車勞累與在庭問答,且有生命或健康上難以預測之風險,是其訴訟能力顯然已有所欠缺,…而有刑事訴訟法第294條第2項所訂定之『因疾病不能到庭』之停止審判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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