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十七年五月二十日,筆者在台視擔任主播並主跑警政司法,當天農民合法申請集會遊行,抗議政府的農業開放政策導致農民權益受損,一群質樸的農民約五千人,浩浩蕩蕩帶著大白菜北上,天真的農民唱唱跳跳來到了立法院,還一度捨不得浪費大白菜,打算整車運回家;直到上午十一點左右,警方用強力水柱驅離群眾,才升高了對立局面。
筆者和攝影記者劉錦漢在常德街一處工地內,意外瞥見警察動私刑,將抗議民眾拖入工地內毒打,攝影記者機伶的偷拍下警察用警靴踹在一名躺在地上毫無反抗能力的農民臉上,嘴角立刻汩出鮮血的畫面。透過午間新聞這個「意外」播出的畫面,現場在短短兩個小時內湧進了五萬名義憤的群眾,筆者也因此被警總以煽動聚眾嫌疑犯身分進行調查,這次群眾運動持續到第二天清晨,在遍地狼藉中收場。
警方在第二天依現行犯逮補總指揮林國華等三十二人,依違反集會遊行法、傷害等罪嫌移送檢方,日後再移送一一二人、收押三九六人。第二天檢警聯合召開記者會,指控遊行群眾是暴民、公布受傷員警人數、公布員警傷勢錄影帶,公布受傷員警家屬聲聲血淚的哭訴,還公布了卡車裝運的大白菜底下藏著大批的木棍的畫面,以此做為指控農民預謀暴動的物證。
然而筆者在現場親眼看到的,卻恰恰與警方指控的相反。大白菜底下的木棍顯然是警方事後的栽贓,警方對推擠的民眾殺紅了眼,棍棒不長眼誤傷自己人不在少數,一群兄弟模樣的人擠入群眾中帶頭喊打,之後快閃離開現場,卻不在拘捕收押名單內,這在在讓我高度懷疑這是情治單位聯手排演的一齣鎮暴劇。
二十六年後,它又來了。以一個在八○年代採訪過各式各樣群眾運動的老媒體人身分,我要問檢警:
學運現場的學生手無寸鐵,連個抵擋暴力的工具都沒有,何來施暴的能力?手上擁有棍棒的是誰?誰才是應該約談的施暴者?那些受傷的員警身上的傷哪來的?攻進行政院拿棉被包裹拒馬、使用油壓剪兄弟模樣的臨時演員是誰?他們為何快閃?他們為何不在約談名單內?根據行政院發言人指稱,行政院地上滿是檳榔渣,請問學生吃檳榔嗎?他們是誰?
快三十年了,時代變了,怎麼還在用老套?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第一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兼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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